为积极推动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担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市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推进全市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不断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发挥市应急委办公室职能作用。立足全市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大局,充分发挥应急委办公室牵头作用,认真梳理近年来我市在事故灾害救援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事故灾害处置中涉及的信息报送、应急响应、指挥协调、现场处置、调查处理等5个应急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各相关单位、各救援力量协调联动处置合力和应对水平。
二是强化合作对接,不断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与天津海警局签订《应急联动合作机制框架协议书》,联合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互通和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强化信息互动、业务交流和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海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处置行动和海上执法等协作配合。就洪涝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与中部战区、天津警备区进行沟通对接,商讨加强防汛抢险部队支援力量准备、密切军地联训联演,确保遇有情况能够有效应对。
三是强化应急机制,高标准做好重点时期应急保障。扎实推动《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应急救援协作框架协议》落实落地,由天津市应急局指挥中心牵头,每月与京、冀应急局(厅)指挥中心召开一次视频会商会,重点通报当月突发事件部体情况,分析研判下月安全形势,结合不同时期重点风险隐患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强化京津冀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年节假日及全国两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期,市应急局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制定应对措施,每天执行“零报告”、每天组织视频调度、每天开展风险隐患研判、每天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会商,准确掌握应急动态信息,有效调整应急保障方案,动态调整部署全市应急值守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安全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