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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十四五”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实施方案》 积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3-13 16:05

近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减灾委印发了《天津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我市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促进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

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实施方案》作为我市“十四五”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对我市“十四五”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具有重要引领和指导作用。《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题,加快补齐短板不足,立足构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协调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高我市防灾减灾救灾现代化水平。

《实施方案》按照科学引领、切合实际的原则,明确了我市“十四五”期间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总体目标,即到2025年我市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抗大险”、“救大灾”能力持续提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更加科学顺畅,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在总体目标之下,《实施方案》又从灾害救助时效、灾损控制、基础设施设防、监测预警能力、灾害风险区划、基层减灾基础等方面明确了我市“十四五”期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各项分项目标,引领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聚焦任务、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实施方案》确定了“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和“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2大板块,共12项工作内容,包括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管理机制、加强法规规章和预案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防灾减灾规划保障机制、推进社会力量和市场积极参与、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协作交流、有效提升城乡灾害工程防御能力、有效提升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能力、有效提升自然灾害救援救助能力、提升灾害抢险救援和生活救助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有效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和有效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这12项工作内容突出综合统筹、夯实基础和科技前瞻,充分体现了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定位、新理念、新要求,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举措。

《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衔接协同、资金保障、跟踪推动4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特别是针对《实施方案》任务量大、涉及部门和单位多、统筹协调是关键的实际,市减灾委办公室将《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分解为101项任务指标,在16个区政府、42家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进行了工作分工,逐项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同时明确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实施工作日常组织推动,跟踪分析实施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向市减灾委报告工作进展,并根据需要提请市减灾委开展工作督导,确保“十四五”期间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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