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以应急部全面推广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为契机,坚持把建立完善机制作为规范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救援的制度支撑、统筹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优化救援保障的务实举措,主动学习研究借鉴试点省份经验,切实结合全市安全防范形势和实际需求,瞄准“四力”高站位高效能聚势推进,经过近3个月的不懈努力,高效建成天津市和16个区两级多部门协同配合,有协调组织、有工作场所、有支撑系统、有保障条件的“四有”标准的现场协调机制,将蓝天、蓝星、绿野等9支社会应急力量纳入协调机制管理,构建实现了全市“1+16+9”模式机制,成为首个完成应急部今年推广该机制建设任务的省市。
发挥应急“牵引力”,助推机制建立“加速跑”
立足“大应急”格局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牵总职能,天津市应急局积极主动作为,从顶层设计方面做好三件功课,为提早完成建设任务跑出加速度:立总纲,从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工作全盘考虑,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并积极联合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等4部门印发实施,为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发展立下总纲,明确了包括建立现场协调机制在内的多项工作任务,为规范发展社会应急力量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绘总图,制发《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为机制建设绘制了总体“施工图”,全面规划部署了机制建设的工作机构、职责任务、建设步骤、保障实施等方面内容,明确市、区两级建设目标,严格时间节点。建雏形,为了加速建设进度,天津市应急局在调研走访各区应急局和社会应急力量,认真分析形势任务,研究有关市级部门工作职责的基础上,组织专人牵头起草了现场协调机制(草稿),科学搭建机制框架和内容,为机制的起步奠定基础。
凝聚发展“合心力”,助推机制建设“补气血”
天津市应急局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过程中,立足做大做强机制建设“朋友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凝聚强大建设合力,通过逐一走访、集中研讨、视频会商等形式,分别与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红十字会等10个市级部门进行了多次深入交流研讨,探索各部门协调联动的方法路径,一一破解机制落地可能遇到的部门职责分工不清晰、沟通协调不畅通等难点问题,进一步厘清各职能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责定位,在为参与救灾的社会应急力量提供信息咨询、高速通行、报备登记、任务管理、后勤补给等方面支持上达成了共识,促成了11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提升全社会参与抢险救援积极性,为有效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灾害抢险救援行动,协调联络多部门开展工作搭建了平台。与此同时,天津市应急局注重在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输血补气”方面完善机制的配套措施,与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建立了《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车辆通行保障工作协议》,为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提供服务保障;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2023年天津市应急管理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指导推动各区通过多种方式与社会应急力量建立合作共建关系。
提升系统“协同力”,助推机制贯通“同频振”
立足做好市级层面机制建设的同时,天津注重应急管理系统内部协同发展,以各区应急局1名分管负责同志和1支社会应急力量为抓手,抓实市、区两级机制的上下衔接和左右贯通,确保市区同频共振,与各社会应急力量同向而行。通过组织召开机制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推动会和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工作会议,分阶段、分层次、分重点对16个区机制建设工作进行跟进指导、督促落实;16个区参照市级现场协调机制,积极吸纳区级有关部门、单位,以立足本职、共同发力、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促进本级协调机制全部完成制发。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机制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吸纳红桥区蓝星应急救援志愿服务中心作为市现场协调机制的协调保障服务团队,协助组织市、区现场协调机制人员和社会应急力量开展了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培训和系统演练,磨合机制启动、报备登记、组织救援等流程,提升对现场协调机制和应用系统的使用熟练度。
注重未来“发展力”,助推机制发展“谋深远”
完成构建不是终点,而是推进现场协调机制向纵深发展的起点。当前,天津市推进高质量发展进入了新的战略机遇期,天津市应急局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天津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上来,发挥社会应急力量覆盖面广、贴近基层、组织灵活等优势,以五个“注重”着力提升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整体效能,坚决筑牢首都政治和安全“护城河”,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天津高质量发展。注重党建引领,积极培育并指导具备条件的社会应急力量依规建立党组织,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注重将现场协调机制纳入本级应急预案体系和综合性演练科目,持续优化“四有”保障条件,形成长效机制;注重指导各区高质量加强现场协调机制磨合演练,适时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市级综合性演练,进一步磨合、完善协调机制;注重探索社会应急力量作为机制保障团队在队伍建设、培训演练、系统保障、救援协调等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为社会应急力量培育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注重紧密与灾害救援实践相结合,敢于把机制推向灾害救援现场,在灾害救援实战应用中完善机制、检验机制,推动机制进一步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