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在巩固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深化管理及服务措施,持续提升安全评价机构服务水平,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分级管理,执法监察有“力度”。细化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评价机构监管领域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分工,明确提出将安全评价机构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对重点企业检查的同时也要核查评价报告质量的要求,对各区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数据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公示,目前全市共检查机构22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45项,处罚2家次。
二是推心置腹,警示约谈有“温度”。对部分外埠机构存在首次发现、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后果和能立即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容错机制,从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层面进行耐心解释和说明,得到机构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并收到感谢信一封,为创造我市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三是换位思考,业务管理有“深度”。落实我市“十项行动”部署,以安全评价机构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结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中界定不清的疑难问题,发布《安全评价领域常见问题的答复》,帮扶各机构更好更快发展。落实分级评定动态调整机制,对提出申请的6家机构进行分级评定动态调整,切实提高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效率。
四是预先服务,行政审批有“速度”。提前对各机构提出的3份资质增项和10余份信息变更材料进行核查,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更加高效地服务各机构的业务开展。
五是依托系统,问题导向有“准度”。借助应急部安全评价信息查询系统,对资质保持存在异常的机构开展突击检查,对各机构的法定评价报告进行网上抽查,发现并立案处理问题线索2个,处罚金额1万元。
六是以案说法,培训对象有“广度”。多次召开安全评价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题会议,以实际案例和过程控制为切入点,对机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人以及执法检查人员、案件审理人员等不同对象进行业务培训。汇总出租出借资质、出具虚假报告、关键项目漏检等6个方面的处罚案例,印发《安全评价机构典型执法案例》,供各机构和执法人员对照使用。
七是强化责任,思想认识有“高度”。为增强各安全评价机构社会责任感,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安全评价机构服务质量 助力我市经济发展的通知》,号召各机构要高标准完成法定评价项目、高质量开展安全技术服务、高水平做好公益宣传。各机构积极响应,开展多种形式的义务帮扶活动,我局目前已完成4期跟踪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