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家森防指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天津市采取多种宣传手段,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全社会森林防灭火意识,进一步加强森林火险源头治理。
一是组织集中宣传。针对清明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时期,把宣传教育与强化火源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以“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为主题,在清明节前后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充分利用4月4日“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诞生日”、5月12日“防灾减灾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灵活确定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减灾措施,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意识。
二是抓牢传统宣传。突出重点时段,通过设置宣传牌、制作防火警示旗、印制宣传标语、防火手册、明白纸、宣传单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突出重点部位,针对京津冀接壤地区、重要设施、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景区、封山育林区、造林区,加大日常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突出重点人群,组织大中小学生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堂,积极教育引导进入林区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文明、安全用火。
三是加强公益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影响力大、权威性高、受众面广的优势,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积极利用楼宇电视、电梯广告等户外公共场所媒体资源扩大宣传效果。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相关规定,提升森林火灾防范意识。
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及时公布违法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动员社会群众举报野外违法违规用火和高火险天气野外动火作业施工等行为。通过学习森林火灾案例、开展集中教育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着力营造全民预防、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