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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组织召开2024年全市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会议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7-18 17: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日前,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2024年全市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特别是总结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应对救灾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灾情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市应急管理局就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宣讲解读。蓟州区、静海区、武清区、宝坻区、西青区分别就灾情报送、紧急转移安置、救助对象确定、集中安置点设置、过渡期安置和救灾物资储备等工作介绍了经验做法。各区现场观摩了西青区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学习了西青区、武清区和静海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台账等资料。

会议指出,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新一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各地组织开展灾害救助工作,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了重要制度依据。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新一轮市、区两级救助预案修订,市应急管理局要在前期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完成修订任务;各区要克服“等靠”思想,与市级做好衔接、同步推进。同时各区要积极谋划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的调整或设立,与预案修订同步推进,确保自然灾害救助指挥体系有效运转。

会议强调,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救灾保障工作机制。一是对涉及灾情会商、救灾资金管理、救灾物资管理、救灾物资调拨等工作机制进行查缺补漏,尽快补齐短板二是加快实践经验成果转化工作,针对救助对象确定、集中安置点设置、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安置、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衔接等工作,将以往的实践经验固化成制度,促进工作水平提升。三是善于主动作为,要结合本区实际,针对救灾捐赠、巨灾保险、紧急采购等救灾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探索创新,主动实现突破。

会议要求,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持续加强区级救灾物资储备。一是持续开展年度增储工作,锚定中、远期储备目标,科学分解任务,合理制定年度增储方案,明确年度增储数量和品种,逐年增强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实力。二是持续加强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实际采取新建或租赁、集中或分散等方式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根据物资储备规划,科学设置储备库库容,提升仓库机械化、信息化水平。三是持续加强物资储备管理,会同财政、储备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管理、调拨、报废和轮换等制度,做好物资保管、保养等日常工作,确保储备物资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下一步,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遇有灾情迅速反应,全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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