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汛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结合汛期特点,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总体目标,通过执法与服务并重的方式,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筑牢汛期安全生产防线,护航企业平稳发展。
一是隐患排查“精准化”,筑牢防汛“安全堤”。为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提前部署各项准备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执法人员深入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防汛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地势低洼区域、忌水物质储存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关键部位,紧盯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细化执法方案,通过精准排查,指导企业消除安全隐患、优化防汛措施,切实提升企业汛期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预案评估“再升级”,织密应急“防护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积极指导企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执法人员结合企业实际生产工艺、风险特点,对企业应急预案的风险分析、应急组织体系、响应程序、处置措施等内容进行“把脉问诊”,指出预案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针对性修改建议。同时,执法人员还结合典型事故案例,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详细讲解应急预案修订要点和应急处置注意事项,帮助企业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温情服务“暖人心”,护航发展“稳如山”。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始终严格落实《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秉持“服务企业、保障安全”的理念,通过开展“检查一家、提升一片”活动,指导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强化风险研判,密切关注汛情与高温高湿天气走势,及时梳理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要点,第一时间向各区执法支队和相关企业发送风险提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应急值守。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继续加强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天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