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天津市认真总结“十四五”期间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验,聚焦体系不完善、能力不均衡、保障不充分等问题短板,制定《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推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迈出坚实一步。
完善顶层设计,建设多元互补救援力量体系
《办法》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总体预案、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制度创新成果,坚持整合资源、协同联动,积极构建“常备骨干+协同力量+突击力量+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常备骨干力量,主要承担火灾扑救等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危化品事故、森林火灾扑救、医疗应急等28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专职消防队伍构成协同力量,实现针对具体灾种的精准救援;驻津部队和民兵作为突击力量,在重特大灾害事故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攻坚突击作用;专兼职基层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作为辅助力量,发挥贴近基层、靠近群众的优势,侧重开展预警传递、紧急避险等先期处置。
完善建设标准,推动应急救援能力提质增效
《办法》着眼打造“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力量,从组织机构、人员资质、装备配备、基础设施等方面细化了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推动救援力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一是人员资质专业化,救援队员需掌握专业技能并具有与遂行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身心素质,鼓励考取国家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打造高素质救援队伍。二是装备配备标准化,明确个人防护、抢险救援、综合保障等装备器材配备标准,要求数量与队员规模匹配,鼓励采用先进适用装备,通过硬件升级提升救援安全性与效率。三是基础设施规范化,队伍需具备固定训练场地、24小时值班室及装备库,确保日常备勤、实战训练与装备维护需求,夯实应急救援硬件基础。
完善保障支撑,夯实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基础
《办法》多措并举完善系列保障机制,以制度创新促进救援能力跃升。一是加强政策保障,明确市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的保障工作。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将队伍建设纳入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规划,将队伍参加应急演练、分级分类测评等所需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三是加强装备保障,采取救援补偿、政府补助、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配备先进适用的救援装备。四是加强安全保障,要求相关单位为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器材。五是加强通行保障,健全快速通行协同保障机制,推动设立救援人员优先通行通道。六是加强待遇保障,明确有关人员参加救援期间的工资福利不变,并按规定享受医疗、工伤、抚恤、特殊津贴等待遇。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会同各区、各部门,抓好《办法》学习宣贯,推动各项规定落地落实,以制度建设提高城市韧性安全水平,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