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京津冀党政主要领导座谈会相关部署要求,以强化京津冀应急管理协同发展为主线,以推动京津冀应急管理协同发展工作备忘录为抓手,以筑牢区域安全发展屏障为目标,台账式推动17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各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指挥研判常态化。牵头组织京津冀三地指挥中心做好联合应急指挥、信息互通共享、监测预警协作等应急指挥工作。每月组织与京、冀应急管理局(厅)指挥部召开视频会商会,重点通报当月突发事件整体情况,分析研判下月安全形势,并结合不同时期行业重点风险隐患,就安全防范、防汛防火等重点工作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强化京津冀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综合考虑危化、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水旱灾害等灾害事故类型,划分响应等级,明确响应程序,推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迅速、科学、高效应对。
二是防灾救灾实战化。京津冀三地通过开展联合防汛查勘、召开查勘座谈会、建立三地视频直连系统等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区域合作、会商调度、联合值守,成功应对海河“25·7”区域性大洪水和汛期53天降雨过程。期间,高频次互通雨情、水情、汛情、洪情和响应启停等信息,共同研判流域降雨灾害风险趋势71次。同时,推动蓟州、武清、静海、宝坻等区与上游北京平谷、通州,河北廊坊、承德等毗邻市县建立小流域、小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实时信息互通,保障了城市安全度汛和社会大局稳定。针对春、秋、冬季大风极端天气与京冀两地森防办开展联合会商,研判极端大风天气条件下森林火险形势和应对措施,共同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三是调查结果标准化。积极组织开展京津冀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协同标准、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工作交流,推动三地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协同标准、行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估结果互认。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专篇编制指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技术专篇编制指南》两项天津地标的制定与发布,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
四是执法合作规范化。组织开展以“深化区域协作,提升法治能力——构建京津冀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共享机制”为主题的京津冀应急管理执法培训班,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京津冀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签署《京津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协作工作办法》,规范三地行政执法协作流程,有效提升跨区域联合行政执法效能,为协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有力支撑。在京津冀联合开展的“执法+服务”活动中,执法数据全部上传至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发现并推动三地重点企业整改隐患问题20余项,完善了三地应急管理执法领域的惩戒措施和协调机制,为今后更好开展联合执法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锚定京津冀应急管理协调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督办落实,全力构建“系统部署定方向、链条分工明责任、清单督办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做到每月督办不缺位、每季汇总不遗漏、半年评估不含糊、年终总结不过场。京津冀将在协同发展实践中,不断拓宽协同合作领域广度和深度,形成“高位推动、统筹协调,优势互补、相互赋能,全面协同、深度融合”的应急管理协同发展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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