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各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近日,全市16个区新修订预案均已正式印发实施,新一轮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顺利完成,市、区两级“1+16”预案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市应急管理局针对区级修订工作成立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规范修订流程。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和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海河 “23・7” 流域性特大洪等自然灾害应对实践经验,明确区级预案在调整组织指挥体系、细化部门职责分工、优化响应启动条件、完善应急响应措施等方面的修订要求,为区级修订工作明确方向。修订过程中,市应急管理局通过专题培训、点对点指导、逐月调度等方式,全程跟进各区修订进度,及时解决疏通修订工作的难点和堵点,确保修订工作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
各区严格对标国家和市级预案要求,聚焦基层实际救灾工作特点优化完善核心内容,修订后的预案总体呈现三大突出亮点。一是调整组织指挥体系,将原减灾委员会调整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明确委员会牵头抓总、综合统筹职责,整合涉灾部门力量,构建“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运行机制,推动各部门协同联动更加高效。二是优化响应机制流程,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由“触发式”调整为“触发+研判式”,新增会商研判启动情形,实现早响应、早救助。同时细化各级响应措施,进一步完善资金、物资、运输等救助工作具体要求,预案可操作性大幅增强。三是精准调整部门职责,结合本区机构部门职责分工实际和预案工作措施,优化成员单位构成,确保部门分工与救灾工作需求精准匹配,形成全方位保障格局。
下一步,天津市将持续强化预案落地执行,组织推动各区开展全覆盖预案宣贯培训和实战化应急演练,提升基层工作人员预案运用能力。同时持续加强对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灾情收集上报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把预案修订成果转化为灾害应对实效,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平安天津筑牢防灾减灾救灾坚实屏障。

首页
机构概况
党建工作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中国政府网
廉韵津沽
防灾减灾网
中国应急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