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和平区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切实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摆到重要位置,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宣传“五进”的工作要求,结合和平区“安全生产月”工作安排,2020年6月4日,和平区召开《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宣讲会。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春江同志出席并结合和平区实际情况提纲挈领的宣讲了《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区安委办主任沈杰同志主持会议,和平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春江同志在会上向和平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宣讲《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他强调,一是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三管三必须”,带头贯彻落实《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内容,引领本单位全体同志深入学习领会;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自身消防安全责任,区政府将严格执行“督察巡查、考核评比、问责督办、承诺复核、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对工作滞后及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细化责任分工,推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地。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整体水平。
区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春江区长关于《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宣讲,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持续用力推进火灾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