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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汛期灾害救助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6-12 11:43

各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我市临近汛期。据预测,海河流域可能发生局部暴雨洪涝灾害,灾害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应急救灾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一)扎实做好政策准备    

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掌握《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天津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基础性政策规定;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抓紧研究制定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理顺应急救助工作程序,为突发灾害发生后,依照政策及时有效开展救助工作奠定基础。    

(二)扎实做好款物准备    

要主动对接财政部门,积极争取支持,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提前安排一定数量的应急准备金,一旦出现灾情,可在第一时间拨付,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紧急生活救助等项目。要全面了解本级救灾物资储备现状,编制好本级救灾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要体现个性化和差异化,在市级救灾物资主要储备帐篷、棉衣被、折叠桌凳等类别的基础上,全方位考虑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所需,重点储备照明、餐具、夏季轻薄衣被等物资。要会同粮食、商务等部门落实好粮油以及方便食品、瓶装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切实提升救灾款物保障水平。    

(三)扎实做好人员准备    

要明确1名副局长主管灾害救助工作,明确承担灾害救助工作职能的科室,请于613日前将分管局长、科长的联系方式传真至市局救灾保障处(传真:23838903)。要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管理,针对机构改革人员变化情况,在入汛前明确区、乡镇(街道)和居(村)委会负责灾情管理工作的人员,要抓紧落实人员更替。请于625日前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www.nndims.com)中更新辖区内所有灾情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联络方式,确保汛期人员不缺位、工作不断档。    

二、关注灾害动向强化灾情管理    

(一)切实强化预警传递    

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和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和灾情,及时传递相关预警信息,为灾害救助工作开展和受灾群众转移打好提前量。要将传统手段和现代手段相结合,在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发布预警信息的同时,切实发挥社区灾害信息员的作用,通过农村大喇叭、入户通知等传统手段,做到信息到户、预警到人。    

(二)切实强化灾情管理    

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要求,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主动及时如实上报灾情,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灾情。灾害发生后,要在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市应急管理局,灾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在灾害发展过程中,每24小时至少上报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即使数据没有变化也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    

(三)切实强化灾后评估    

要加强灾情评估工作,灾情稳定后,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核定灾情数据。对于涉及资金拨付和物资调拨等工作的数据指标,如: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因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需紧急救助人口)、因灾倒塌损坏房屋等务必核实、核准,同时要相应建立因灾死亡人员和倒损房屋等台账,留存备查。要完善灾情会商机制,积极会同规自、农业、气象等部门开展灾情会商,确保灾情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为指导各区做好相关工作,市局将于近期举办灾害信息员培训班,请各区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三、全力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一)及时启动预警响应    

要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对灾害风险进行预评估,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要及时启动预警响应。预警响应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取消一般性会议和出差,手机保持24小时开启状态。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提前做好物资调运和资金拨付准备。必要时,可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指导基层重点关注住房存在风险隐患的群众和自救能力较差的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一旦出现险情,要坚决果断提前转移。    

(二)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要在各区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及时启用各类避难场所,会同有关部门紧急疏散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要在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使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初步救助。要采取多种手段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就医、有临时安全住所。    

(三)配合做好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我市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承接好相应的职能,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因灾倒损户的身份认定工作,及时提供因灾倒塌损坏房屋台账等证明材料。要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及时为受灾群众维修、重建住房,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019611    

联系人:王晓峰;联系电话:2383889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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