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交通大学“12∙26”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经查,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在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反应过程中,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处金属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造成现场3名学生烧死。事故调查组同时认定,北京交通大学有关人员违规开展试验、冒险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依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公安机关对事发科研项目负责人李德生和事发实验室管理人员张琼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经教育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决定,对学校党委书记曹国永、校长宁滨、副校长关忠良等12名干部及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进行问责,并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事故发生前一天下午,有群众向海淀区环保局和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举报,称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南门教学楼北侧土木工程实验室排放有机气体及实验室废气,经常发出异味,给附近居民造成不便。市纪委市监委对举报受理情况进行调查和取证,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询问。调查认为,海淀区环保局、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对该起举报受理工作符合《关于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及《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来源:编辑整理北京日报客户端权威发布
调查报告原文链接:http://yjglj.beijing.gov.cn/art/2019/2/13/art_708_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