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3月16日消息(记者苏平)3月15日,天津市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三阶段——集中攻坚阶段动员部署会,通报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部署2021年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任务,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会议指出,2020年,全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导督办重点问题6335项,制定相关制度性措施76项,对3386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警示约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全年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安全保障。
会议强调,2021年,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入第三阶段,即集中攻坚阶段,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第三阶段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第三阶段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紧盯集中攻坚各项任务,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目标,实施“挂图作战”,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动、挂牌督办、明查暗访等措施,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要及时总结阶段性进展,把好的经验做法转化成常态化工作成果,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执行下去,为三年行动持续开展打好基础、做好保障,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上,市交通运输委、市应急局、滨海新区、宝坻区、河东区等5个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