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1〕18号)和市普查办印发的《关于做好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工作的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普查系统在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优势,紧密结合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规范推动普查成果应用,持续推动我市自建房安全向纵深推进,取得较好整治成效。
一、服务排查,全面摸清风险隐患底数
自建房排查归集信息系统基于“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开发,将排查信息与普查信息、位置图斑挂接绑定,全面记录了自建房的基本信息、建设情况、管理情况以及排查整治等情况,为全面摸清我市自建房底数和隐患情况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撑。通过对房屋地址、结构类型、结构状况、改扩建情况、初步判定等系统数据的搜索、筛选,及时掌握和发现自建房存在一定或严重安全隐患自建房的情况,改变了以往逐级汇总、层层上报的方式,实现了信息落图定位、全过程可追溯。结合排查人员现场排查走访,形成现场排查数据与普查数据的相互印证与补充,进一步确保排查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按照排查进度要快,排查结果要准的要求,在前期城镇建成区“两违清查”、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基础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聚焦两层及以上人员密集和违规改扩建的经营性自建房,广泛动员组织政府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组建了一支包括院士大师、总设计师及注册工程师在内的千人专家团队,对接各区开展技术志愿服务活动,有效提升排查的精准度。累计出动排查10万余人次,排查自建房183余万栋,排查经营性自建房6.8万栋,接茬推进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基本摸清了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状况,为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排查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度应用,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工作思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积极将普查成果应用于自建房隐患整治和防灾减灾工作。针对普查房屋隐患,组织属地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重点排查,加强动态监控,持续落实停止使用、封控等管控措施,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针对排查、鉴定确定的C、D级隐患房屋,及时移交行业监管部门,推动各行业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履行“谁审批谁负责”的职责,进一步扛实各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分类施策,多措并举,统筹各方力量,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同时,鼓励产权人、使用人积极采取加固修缮、拆除重建等工程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市应急局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市安全大督导大检查的重点内容,组成8个督导组对各区进行督导检查。市市场监管委建立复查情况双周报制度,依法依规处置自建房用作经营的市场主体。市农业农村委健全宅基地审批月度调度制度,严格把好农村自建房建设的第一道关口。截止目前,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366栋,经鉴定或评估为C、D级的经营性自建房156栋,已全面落实工程或管控措施,有效消除自建房领域公共安全问题。
三、科技赋能,助力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建立
通过此次普查,第一次全面摸清了我市房屋建筑“家底”,形成了反映房屋建筑空间位置和物理属性的海量数据,赋予每栋建筑“数字身份证”,为我市建立信息数据完整、统计分析功能全面、使用便捷高效的城市智慧“全科大网络”奠定了坚实基础。立足于“普查数据取之于基层、用之于基层”的定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积极探索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立项启动建设天津市一体化智慧住房建设租赁服务平台,开发“天津房屋结构安全风险自查系统”,接入天津市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津心办”,群众可通过此端口及时上报、举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系统还提供管理部门排查、鉴定、整治全流程工作模块,将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的处置过程延伸到社区(村)网格员,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问题及时处置。排查及处置的信息及时汇总到归集平台,并将纳入正在建设的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系统,便于工作溯源。通过数字赋能,加强房屋安全动态精准监管、智能监管,推动长效治理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