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近日,天津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天津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宣传计划》),标志着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全面启动。
《宣传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为指导,紧密围绕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阶段中心工作,以风险普查的重大意义、工作内容、成果及其应用、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事迹等为宣传重点,通过开展多层次、广渠道、宽领域的宣传活动,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为我市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宣传计划》要求各区、各相关行业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同步宣传、共同参与”原则,组织好本区、本部门风险普查宣传,并对宣传部门、有关新闻单位、各级风险普查机构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