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名称 |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 ||||||||
中央主管部门 |
应急管理部 |
专项实施期 |
2021年 | ||||||
省级财政部门 |
天津市财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市规划资源局、市地震局及12个区 | ||||||
资金情况 (万元) |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资金总额 |
17039.694 |
5240.7476 |
30.8% | ||||||
中央补助金额 |
712 |
269.7 |
37.9% | ||||||
地方资金 |
16207.284 |
4850.6376 |
30% | ||||||
其他资金 |
120.41 |
120.41 |
10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针对各级(市、区、乡镇)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工作,摸清普查对象的数量、分布和规模,准确界定普查对象的普查方式及填报单位;开展全面调查工作,汇总形成调查数据;利用地方主流媒体配合并落实国家宣传的具体内容;针对调查对象和内容,开展调查数据质检核查、汇交等重点工作;探索开展单灾种、单要素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 |
制定清查技术与工作方案,明确普查方式和填报单位,有效摸清全市普查对象数量和规模;如期高质量完成年度调查任务,形成调查数据集;印发普查宣传计划,持续做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落实行业部门数据管控责任,开展多轮次数据质检核查,确保数据质量;以滨海新区为试点,完成单灾种、单要素和综合风险评估区划工作,有效打通评估区划技术路径。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普查任务覆盖区数量 |
16个 |
1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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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市、区)普查对象清查覆盖率 |
≥9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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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任务完成率 |
≥8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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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与区划任务完成个数 |
不少于1个县级单元 |
滨海新区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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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宣传工作覆盖的县级行政区比例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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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人员参与培训的覆盖率 |
≥9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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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普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通过率 |
≥9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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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各项任务按进度开展偏差程度 |
偏差1个月以内 |
无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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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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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普查成果为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减轻灾害损失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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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涉及部门数量 |
不少于6个 |
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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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部门数据共享数量 |
不少于100项指标 |
233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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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普查工作对提升基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作用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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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普查行业部门满意度 |
≥9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