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
专题交流会第二轮征稿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专题交流会(以下简称交流会)将于2022年6月21-22日在天津举办,交流会将邀请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地方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出席,中国地理学会理事吴绍洪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张继权教授、上海师范大学温家洪教授及华东师范大学王军教授等专家学者将做主题报告。
目前交流会已完成第1轮论文征集,累计收到论文摘要114篇,其中有关“加强普查成果在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方面的应用”76篇,有关“促进普查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中的应用”21篇,有关“推动普查成果在社会综合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17篇。上述论文围绕普查成果在各领域的应用进行深入研究,内容新颖、观点独到,具有较高的学术和实用价值。经交流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初审,决定对符合本次交流会主旨的106篇论文予以录用(名单见附件1),交流会秘书处将与其他暂未录用的论文作者逐一沟通确定后续事宜。
为了更全面深入地开展经验交流与成果分享,拓宽创新领域,交流会将针对投稿数量较少的应用方向进行第二轮征稿,具体包括:
1.普查成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重大规划编制中的应用;
2.普查成果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国家战略中的应用;
3.普查成果服务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综合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重大工程建设中的应用;
4.普查成果服务于国家重大活动中的应用;
5.普查成果在城市建设、运行和管理中的应用;
6.普查成果在完善智慧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应用;
7.将普查成果有机融入基层治理数据、基层社区智慧管理等工作中的应用;
8.普查成果在建立健全城乡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中的应用。
请第1轮已被录用及有意向参加第2轮征稿的作者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论文全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交流会秘书处邮箱:fxpccgyy@126.com,交流会将邀请行业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并于5月底前通知作者论文评审结果和参会后续安排,优秀论文将汇编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专题交流会论文集》,并设置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未曾发表的优秀学术论文,会议组织方将向《自然灾害学报》、《灾害学》等相关中文核心期刊进行推荐。
附件:1.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专题交流会论文征集录用名单
2.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专题交流会征文格式
天津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论文联系人:贺梦璇,联系电话: 18210666435;
汤津岑,联系电话:13820296024;
固定电话:022-23766313;
电子邮箱:fxpccgy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