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应急局:
现将《市应急局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2月22日
(联系人:李海鹏;联系电话:28051819)
(此件主动公开)
市应急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着眼“防大灾、救大险、应大急”,坚守安全生产基本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高标准编制我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以及信息化、科技创新、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规划。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要求,时刻绷紧疫情防控之弦,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统筹抓好应急管理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办公室牵头,机关党委办公室、网信办、规划发展处、灾害救援处、救灾保障处、综合协调处、危化监管处和各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应急管理系统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刻领悟贯穿其中的精髄要义和思想内涵。研究成立天津市应急管理发展研究院。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一专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落实落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讲安全”工作,督促各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内容,形成长效机制。(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规划发展处、教育训练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重要训词精神为总遵循,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严把政治首关,坚持事业为上,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为坚决扛起防风险护稳定保安全的政治责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措施落实。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建设,2021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必须达到在职安全监管人员的70%。定期组织“应急管理大讲堂”,提升服务大局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急指挥能力、高效执行能力。(组织人事处、教育训练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迎庆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系列迎庆活动,继承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励党员干部坚定不移跟党走,立足应急岗位做贡献。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系统政治工作规范,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大力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严厉整治“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育训练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力攻坚克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五)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推动各区党委政府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市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并纳入市级绩效考核。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出台《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细化部门工作责任,消除监管盲区。组织贯彻落实京津冀地区安全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启动专家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现专项资金、专家队伍精细化管理。持续做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推进西青区、津南区创建国家首批示范城市试点。督促落实较大以上事故整改措施,提升风险防控效能。(综合协调处、规划发展处、网信办、督查工作处、危化监管处、安全基础处、政策法规处、调查统计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挥三年行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的引领带动作用,细化任务清单,健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完善制度措施清单,强化责任落实,全面防范风险。督促各区、各部门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城市建设、工业园区、油气长输管线等11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应急管理综合统计工作机制。重拳严惩迟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加强统筹协调、现场推动、联合治理、挂牌督办、明查暗访,破除基础性、源头性、制度性突出问题,全部完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三阶段任务。(三年行动专班、综合协调处、教育训练处、危化监管处、安全基础处、调查统计处、执法总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落实《天津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整改,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强化天津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持续开展涉爆粉尘、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全国两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点时段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管控专项治理行动。(综合协调处、危化监管处、安全基础处、火灾防治处、规划发展处、执法总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八)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深化区域、部门、军地、社会力量间应急联动建设,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信息化建设,加快完善多领域、跨部门信息化调度机制、程序。建立分级分类联席会商、联合调度工作机制,完善应急指挥调度程序和应急岗位响应处置程序,加强专业指挥、专家队伍及支持团队建设,切实提高指挥调度实战化水平。(指挥中心牵头,网信办、救援预案处、灾害救援处、救灾保障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入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抓好《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宣传贯彻,推动开展全市新一轮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全面运行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信息化水平,形成市和区预案体系“一张图”、预案管理“一个平台”。开展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深化应急演练检查指导,夯实基层预案建设基础。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综合性应急演练、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演练和地震应急演练,推动应急演练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救援预案处、指挥中心、灾害救援处、救灾保障处、火灾防治处、危化监管处、安全基础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持续优化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深挖优选、整合吸纳各类企事业单位中有救援能力的队伍,壮大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防汛抗旱、建筑工程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力。指导推动加快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组织开展市应急救援队伍骨干培训,提升处置水平和实战能力。鼓励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引导救援能力较强的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救援预案处牵头组织)
四、坚持救民助民,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十一)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紧盯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细化项目清单,压实部门责任,建立督办机制,努力实现“三年明显见效”的目标。制定天津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方案和技术细则,在滨海新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我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专题培训和区街两级灾害信息员培训,创建不少于1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升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编制《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2020-2035年)》,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成一批应急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中心或固定避难场所。(救灾保障处、灾害救援处、教育训练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抓实抓好自然灾害应对准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研判,开展军地联合抢险救援,深化京津冀联防联控,完善预警信息共享、抢险救援互助机制。制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落实队伍物资、交通通讯、人员转移等保障措施,全力应对汛情灾情。以地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协调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和防汛排水工程建设,加强强降雨时段山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检查,督促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疏散避险。推动城市、森林防灭火科技装备的武装,充分发挥市安委办、市森防办的综合协调能力,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森林防灭火责任,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灾害救援处、指挥中心、火灾防治处、救灾保障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不断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制定《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做好2021年市级救灾物资增储,采购满足1万人标准灾后生活所需的救灾物资。与大型物流企业签署救灾物资紧急运输合作协议,完善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功能,持续提高紧急调动能力。修订出台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协同工作机制,形成灾害救助合力。建立森林灭火应急指挥保障物资库,建立物资清单,强化指挥、通讯、后勤等保障能力。摸排掌握防汛物资底数,加大代储物资储备力度,提高抢险保障能力。(救灾保障处牵头,灾害救援处、火灾防治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强化应急管理保障能力
(十四)强化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组织起草《天津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提请市政府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实施。开展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征集,完成《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等3个地方标准的修改、审查和报批。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避免多头、重复执法。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四铁”、“六必”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推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加强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实施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做好安全生产行刑衔接,让违法行为无立锥之地。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干部专业培训。加强执法监督,用好行政处罚通报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政策法规处、危化监管处、安全基础处、调查统计处、教育训练处、执法总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设高水平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提出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二期)项目建设方案,争取早立项、早实施。围绕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地下管网管理、建筑工地管理等方面,推行区级信息化试点,探索新型运行管理模式。打造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的信息化联合创新中心和实验室,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领先公司进入智慧应急领域。完成“智慧应急”试点工作,建设智慧安全生产网络监管平台,提升多灾种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能力。研发森林火险气候等级预警等系统,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建设“智慧森林防火系统”。(网信办牵头组织)
(十六)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共治。举办市管干部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专题研讨班,提升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完善应急管理新闻发布制度,大力加强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工作。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宣传工作,组织好“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周”等主题宣传和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新闻宣传处、教育训练处、安全基础处、救灾保障处、灾害救援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