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 |||||
刘智代表: | |||||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火灾高危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 |||||
一、已开展工作 (一)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2023年11月21日,在《天津日报》《每日新报》等主流报刊刊发专版,曝光了我市29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问题。充分发挥主力军主推手作用,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和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下发工作通知,持续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指导各区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逐一疏理分析,明确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共同推进单位落实人员、措施、经费等整改条件;对整改难度大的,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指导,合理制定推进方案,加快整改进程、提高整改实效。 (二)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监管。2023年依程序确定全市火灾高危单位842家,并对社会公布,提示单位履行相关责任,发动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下发工作通知,部署各区对火灾高危单位开展宣贯约谈、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突出风险以及措施举措,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属地政府,推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对行业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致函文旅、卫健、民政、教育、国资、工信等相关部门,压实行业监管责任。 (三)宣传培训提高意识能力。围绕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火灾隐患辨识和消除、疏散逃生能力培养提升等社会化消防安全问题,会同卫健、民政、文旅、商务、国资等市级行业部门,对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文博单位、国有集团企业、商业综合体等单位开展培训20余次,培训各类单位及人员累计超过1700余家25000人次;今年以来,推动全市主流及新媒体平台播发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刊发《大整治行动通告》,宣传社会化消防安全,曝光927家社会单位2781条隐患问题,在市电视台推出消防专题科普节目12期,利用新媒体平台发稿2700篇,在《人民日报》客户端、腾讯、今日头条等17家新媒体同步发布,警示教育,倒逼消防主体责任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 (一)治本攻坚持续整治重大隐患。持续推进对突出火灾风险的集中整治,保持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对已经整改销案的,要开展“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对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逐一进行疏理分析,分类制定督改计划,严格跟踪督办,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确保重大隐患按期整改;对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不力,疏于消防安全管理或查出问题后拒不整改等行为导致的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情形,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同时,继续加强对新增重大火灾隐患的研判,及时按程序判定、督办,完善已有和新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动态工作台账,合理确定新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时限,制定督办计划,推进隐患整改,跟踪掌握工作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多措并举压实单位和部门责任。在一季度对全市火灾高危单位开展一轮专项检查基础上,针对发现的突出火灾风险和消防安全隐患,各区指导单位总结原因,及时整改,并按照《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督促单位抓好各项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评和年度第三方评估,提高单位发现、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定期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进行检测,对消防设施实施维保、检测,提高单位消防本质安全;建立建强各类消防队伍,储备足够的灭火救援药剂和物资,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单位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三)立法支撑宣传发动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推动将《天津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列入2023~2027五年立法规划。《条例》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公共消防设施工作职责,以及社会公众爱护公共消防设施的义务,使我市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有法可依,从法律层面提出了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维护工作要求。对教育、卫健、民政、文旅等重点行业部门开展培训指导,着力提升医疗、养老、文博、学校等单位场所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消防公益联盟”作用,以消安委名义印发工作通知,指导物业、保安、快递、中小企业等行业协会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对业内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全面培训,发动自觉维护公共消防设施完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