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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21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1-22 11:33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021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火灾高危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是持续做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总队指导各区进一步规范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按照《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五十九条,对重大隐患单位负责人和上级管理部门进行约谈,明确整改要求,同时各区以区消安委名义将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针对重大火灾隐患,逐一分析隐患成因,并以区消安办名义向商务、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致函,压实行业推进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监管责任,推进单位落整改

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综合监管。总队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指导各区对已确定的十五类842家火灾高危单位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按要求配备急救和防护用品,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宣传培训提高意识能力。围绕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火灾隐患辨识消除、疏散逃生能力提升等宣传重点,将重点领域和人群消防宣传和技能培训纳入天津市二十项民心工程之“消防提升工程”,开展了“覆盖式、贴身式、集中式、靶向式、矩阵式、精准式”“六位一体”消防宣传工作,发动各区网格员在3500余个社区开展“三清三关”行动。通过各类媒体平台集中曝光1450家单位4200条火灾隐患问题,倒逼单位消防主体责任落实。面向2万“九小单位”负责人、社区(村)网格员举办培训班、微课堂,全市1.1万处户外大屏、楼宇电视以及公交、地铁视频集中播放火灾案例警示片,以案说法,警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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