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 | |||||
类别: | A | ||||
签发领导: | 张军武 | ||||
公开属性: | 是 | ||||
一、关于“进行外籍人员特种作业培训证明互认的可行性调研”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培训政策由国家制定。经向应急管理部了解,获悉国家尚无外籍人员特种作业培训证明互认的相关政策。 二、关于“增加英文版的特种作业培训和考试”的问题 1.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条“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的规定,如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可以自主开展英文培训,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可以根据需求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我市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特种作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相关信息可在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登录应急管理部官网首页-服务-查询服务-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或我局官网(登录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首页-政务服务-安全培训机构查询)进行查询。 2.针对开展英文考试的问题,我局向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进行了了解,获悉国家尚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外文考试相关政策。为了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服务,外籍人员提出考试申请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翻译机构将从安全生产考试系统内下载的试卷翻译成外籍考生需求的语种后,统一组织外籍人员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并由考试机构组织评判分数。 您提出的工作建议体现出对安全生产考培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深入思考,对现实工作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持。下一步,我局将就您提出的建议如实及时向应急管理部反映,同时通过自身工作的加强做好安全生产考培工作,以高质量安全培训服务企业安全发展,营造我市优良的营商环境。
| |||||
| |||||
工作人员: | 张建强 | 联系电话: | 280516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