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
我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由中国气象局统一规范管理,地方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规定的14种预警信号,结合实际,制定当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2022年,中国气象局印发《关于气象灾害(暴雨)预警信号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增加相应的雷雨(暴)大风预警信号。根据以上要求,我市结合本市气象灾害实际,制定了16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并纳入《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2〕2号)。市气象局按照中国气象局要求开展预警信号发布工作。
二、强化气象灾害预案体系和预警联动机制建设
2022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成立了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明确了气象灾害防御各单位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职责,细化了预警信号标准,应急响应分级、启动及响应措施。针对灾害性天气,市气象局按职责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命令,各成员单位接到应急响应命令后,按照职责做好防范应对。同时,我市建立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将暴雨、洪水等灾害橙色、红色预警纳入防洪应急响应条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警信息组织会商会议,对灾害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范围进行研判后,按程序针对全市或预计受影响较重区域启动防洪应急响应,并通过短信、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分别向防汛责任人和社会公众发送不同内容的风险提示信息,提醒相关责任人及时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引导公众调整出行、及时避险。
三、严格规范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我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兼顾“发令枪”和“消息树”功能,不同灾种其影响时效、影响区域不同,应对措施也各不相同,因此,灾种细分有利于我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采取针对性防御措施,有利于开展分灾种响应。如强对流天气可能产生暴雨、大风、冰雹、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局地性很强、影响时间较短,就需要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发布不同灾种的预警信号。
2014年10月,我市成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全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部分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了预警信息发布的工作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要求市级各专项指挥部、市级有关部门、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制度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标准和审批制度,向社会发布的预警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关法定审批程序后,由预警信息发布机构统一对外发布,并报市或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未按照规定审批的预警信息,不得向社会发布。
目前我市各类自然灾害预警均由相应专业监测部门按程序严格审批后发布,其中与气象相关的灾害预警由气象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市规划资源局和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由市农业农村委和市气象局联合发布,森林火险预警由市应急局和市气象局联合发布。由于水情预警的发布与流经我市各河系上游地区及本市境内的降水量、降水强度有很强相关性,与本地的气象灾害相关性较弱,不宜合成一类信息发布,目前我市水情预警由市水务局按照《天津市洪水预警发布管理办法》发布。此外,海洋灾害预警由市规划资源局发布,地震预警由市地震局发布,生物病虫害预警由市农业农村委发布。
四、加大预警信息科普宣传力度
为了确保预警信息能够用得好、用得上,自2016年以来,我市以“众包众智众筹”理念,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应急之星”科普宣教活动,迄今为止已举办五届,联合部门由第一届的5个拓展为15个,活动形式丰富多样,包括培训、实训演练、短视频展演、线上课堂、线下pk等,同时将气象、地震、海事、卫生、消防等多灾种防灾减灾应急科普送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影响力。同时还组建了朱定真、侯世科、魏秋月等科学界、体育界、文艺界知名人士在内的防灾减灾形象大使团队,带动社会广泛关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灾害预警。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提案有关建议,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做好预警信号标准优化工作。在中国气象局统一规范管理下,结合我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实际运行情况,综合利用气象观测数据和灾情信息,对预警信号标准进行分析评估和优化完善。
2.进一步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联动体制机制。优化市、区两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强化市-区-乡镇(街)预案的衔接和落实,加强面向复杂、极端天气的实战演练,组织做好灾害天气防范应对。深入推进全科自然灾害“多员合一”建设,强化基层应急力量,打通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
3.做好科普宣传,提升社会防灾避险能力。统筹各行业部门优质资源,联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面向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培养科普宣传志愿服务队伍,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场馆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普教育基地展示功能,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