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学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市应急局党委2023年7月8日第19次会议研究,决定:
张学兵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于淼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吕若冰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规划发展处(研究室)三级调研员;
张东方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水旱灾害救援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兼任天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陈最宜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水旱灾害救援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应急指挥专员;
李礼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穆瑞欣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李新收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处二级调研员(主持工作);
蒋建华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政务服务处)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赵立祥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政务服务处)应急指挥专员,局派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首席代表;
韩瑞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一级调研员;
罗广津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处长;
高应哲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一级主任科员;
侯成栋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三级主任科员;
杨珩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副处长;
王妍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四级主任科员;
王良骐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教育训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王旭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周斌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穆怀颖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督查工作处处长;
唐国义同志任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督查工作处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免去李新收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穆瑞欣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四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高应哲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于淼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规划发展处(研究室)四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陈最宜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水旱灾害救援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处长职务;
免去穆怀颖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王良骐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职务职级;
免去侯成栋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赵立祥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处长职务;
免去杨珩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周斌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罗广津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吕若冰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三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王妍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韩瑞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督查工作处一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张学兵同志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职级。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