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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7-31 17:59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安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津安办〔2018〕18号)要求,在总结现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总体情况    

全市各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津安办〔2018〕18号)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根据辖区内的监督管理对象情况,科学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匹配网格人员,已经建立起边界清晰,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网格系统。截至目前,全市16个区,277个街镇(园区),共有Ⅰ级安全生产网格426个,Ⅰ级安全生产网格员2215名;共有Ⅱ级安全生产网格9563 个,Ⅱ级安全生产网格员18785名。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已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包括基层企业、“三小场所”(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家庭户在内的网格对象。各级安全生产网格员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管员、信息员和宣传员作用,发现并消除了一大批隐患。2019年Ⅰ级网格员全年发现各类隐患133078个,在积极推动隐患整改的同时,将其中2662个隐患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协助解决;Ⅱ级网格员全年上报隐患91120个,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       主要工作举措    

(一)结合实际,探索工作模式。全市各区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本区的网格化监管模式。总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全区设置街道(乡镇)、社区(村居)两级独立的安全生产网格,区应急局、街道、社区三级垂直贯通的工作模式。全市共有7个区适用这种模式;二是全区成立统一的网格化管理中心,整合包括应急管理等多部门职能在内的各类网格资源,按照“多网合一、一员多能”的方式实施基层网格化监管。全市共有9个区适用这种模式。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顶层设计。各区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积极建章立制,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和平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津和安办字〔2019〕25号)文件,明确了社区网格员安全生产职责,制定了相关工作台账清单及检查表。河西区局制定了《河西区安全生产网格员工作实施方案》,并编制了《河西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手册》。北辰、河东、河北、武清、静海等区也都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安全生产网格员行为规范和工作职责。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能力。各区利用现有人员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相应网格配备网格员,每个网格都有对应的网格员,Ⅰ级网格平均每个网格配备5名网格员,Ⅱ级网格平均每个网格配备2名网格员。各区普遍重视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员业务素质培养,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员能力建设。和平区安委会办公室联合区消安委办公室对全区800余名网格员,分四个批次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知识的集中培训,并于培训后组织开展集中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网格员制发检查证以便于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任务。全市共有8个区对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员进行了培训,4个区为网格员发放了安全生产检查证。    

三、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各区要高度重视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津安办〔2018〕18号)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由网格中心统一实施管理的区,区应急局要变被动为主动,积极与区网格中心沟通,主动了解基层网格员工作现状,明确基层网格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抓好网格员业务培训,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理顺、抓实、抓细。    

(二)加强管理,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各区安委会要加强对区域内各级安全生产网格员的管理,不断完善工作台账,掌握动态情况,明确监管范围、监管对象、工作职责,制定工作程序,可为培训考试合格的网格员发放检查证。要保障网格员办公、检查所需的设备、装备、交通工具以及防护用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    

(三)加强培训,提高隐患发现能力。网格员的专业能力高低直接关系着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各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基层网格员能力培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要以提升实际检查能力为重点,可以采取线上、线下集中授课的方式培训,也可以通过“老带新,上带下,传帮带”的方式在现场观摩学习中培养能力。有条件的区、乡镇(街道)可以聘请第三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安全检查。    

(四)加强信息化,畅通信息渠道。各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或融入既有网格化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推动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录入和动态更新、事件派送交办、现场处置、结果反馈、治理复查等事项的信息化管理。安全生产隐患信息要区分综合监管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专项监管职责,分类采集,分别统计上报。由网格中心统一管理的区,网格中心要向区应急局开放相关权限,解决区应急局与网格中心信息隔离的问题。    

(五)加强考核,督促工作落实。各区要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津安办〔2018〕18号)的要求,将各街镇(园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市应急管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在深入区县指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要将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督促推动各区做好网格化监管工作。    

附件:    

2020年7月31日    

(联系人:刘菁;联系电话:2820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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