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百日安全专项大检查的通知
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及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爆燃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市领导的指示要求,有效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3月10日,对全市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以下简称输送管道)开展百日安全专项大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摸清我市输送管道的底数及现状;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厉打击各类危及输送管道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生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层面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情况;输送管道的规划设计、安全风险评价和技术管理档案的建立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台账的建立和记录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情况;输送管道安全检测、维护及巡线检查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2.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合规性情况;应急处置措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情况;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救援物资的配置与维护情况。
3.管路、阀门、仪表、法兰、膨胀节、防腐层、保温层等设施破损、脱落、腐蚀、变形等情况;监控室内远传压力、温度在线监测和报警系统设置运行情况;管道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情况;输送管道非法占压情况。
(二)政府层面重点检查内容
1.输送管道的权属单位、分布走向、介质名称、材料技术、防腐措施、安全现状等方面的情况。
2.输送管道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及各类输送管道非法占压清理的落实情况。
3.输送管道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履行情况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分工
(一)时间安排
1.摸底和自查自改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检查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查出问题落实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存在较大隐患的要逐级上报。各企业要认真填写《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现状普查表》(见附件),并与专项预案一同上报所属区县安委会办公室;输送管道跨区县的,还应上报所经区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区县安委会办公室将辖区情况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2.重点督查、联合检查隐患整改阶段(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2月28日)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区县安委会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开展重点督查、联合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查处。市安委会组织各成员单位对企业自查情况、区县联合检查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严格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市、区两级部门挂牌督办。
3.汇总上报阶段(2014年3月1月至3月10日)
各区县安委会要及时对本辖区输送管道专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将总结材料及《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现状普查表》于3月10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检查分工
由发改委、建交委、安监局牵头,分别负责组织对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督查;公安消防、质检、规划、环保、工商等部门配合参加。
四、工作要求
(一)吸取教训,高度重视
各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集团公司及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解决本辖区及行业所属企业所存在的问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集中力量、明确分工,全力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检查方案,摸清辖区情况,建立基础档案,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各集团公司要督促所属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要充分发挥本行业领域技术专家的作用,针对本企业自身特点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成员单位要突出重点、把责任落实到人,对检查过的企业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此次大检查重点对老旧输油管道、距离生产生活设施和市政管网较近的输油管道及天然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进行检查,着力解决管线占压问题,及时排查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企业要加强巡线力量,加大巡线频次,加强对管网监控系统的值守维护,完善在线监测和及时报警系统,健立信息联报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险情、第一时间上传报告、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四)落实整改,注重实效
此次专项检查要突出实际效果,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限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对周边环境复杂、整体安全条件差,不具备整改条件,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具体情况和职责分工,施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五)定期汇总,及时反馈
各有关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统计上报工作,对各个阶段的大检查情况要定期收集,及时汇总,确保各类信息和数据的详实、准确,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反馈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现状普查表
2013年12月3日
(联系人:高洁;联系电话:28208722;传真:2820872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