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22〕14号,以下简称:《通报》),对北京冬奥会期间,钢铁、电力等行业企业接连发生的三起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通报,分析了突出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广泛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
请各单位迅速将《通报》传达到基层、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研究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问题,结合我市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工作,扎实做好我市钢铁、电力等行业事故的防范工作。特别是钢铁、电力等行业企业,要立即开展行动,严格落实各项要求,避免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
二、强化设备、工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从业人员要熟悉设备性能,掌握运维方法,深入排查设备风险和缺陷隐患,及时消除缺陷、排除隐患,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工况;采用新工艺的,应当进行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企业要研究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明确重点管控环节、区域以及具体措施和责任。特别是钢铁企业要对煤气系统、高温熔融金属区域、易燃易爆区域和重大危险源等危险性较大的环节、部位开展重点排查。
三、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规范承包商安全管理,将承包商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承包商管理制度,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核,强化施工现场危险作业审批和过程监督,安排具备监护能力的人员负责作业全过程的现场监护;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
2022年3月11日
(联系人:马俊杰;联系电话:2805167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