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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指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汛发〔2023〕1号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4-06 15:20

市防指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防汛抗旱

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防指组成单位,水务集团

报请市防指领导同意,现将《天津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总体呈多发频发强发态势,海河流域及我市降雨偏多,防汛形势不容乐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完成《天津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部署的重点任务,全面夯实安全度汛基础。

202344

(联系人:彭春晓;联系电话:28051636;传真:28051639

          刘广顺;联系电话及传真:28051875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

为推动和督促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努力提升应急能力,切实2023年水旱灾害应对工作,全力确保防汛抗旱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以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抗旱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立足防大、防猛、防超常,高水平推进京津冀协同联动,质量落实四防措施,高标准应对极端天气,高效率协调指挥调度,确保少损失的防汛工作目标以高水平防汛抗旱安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压实责任体系,强化组织推动

1.完善指挥体系。市、区、乡镇(街道)要逐级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对辖区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应急部门要调整充实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健全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组织协调等工作机制,构建高效顺畅的指挥体系水务部门要履行好技术指导和工程防御责任,做好日常的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压实重要水利工程、城市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防汛抗旱行政、管理、技术三个责任人,制作职责明白卡。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基层责任人建档备案制度,把责任逐级细化落实到(街道)、村(社区),汛前在辖区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换届履职责任人防汛应急管理、指挥调度、抢险救援等业务培训力度4前,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将三个责任人名单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办公室,水务集团)

2.及早部署推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聚焦四防重点内容,精心筹划“2023·守卫津城防汛工作,邀请专家授课、制作天津防汛形势专题片、开展四防应对措施推演。各级责任人要坚持未雨绸缪,早动手、早准备,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部门的防汛专题活动,抓好总体部署,督促落实关键措施,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工作;防汛关键时期,要主动进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全力保障防汛安全(责任单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务集团

(二)夯实备汛基础,提升应急能力

3.修订完善预案方案。各区各单位要将极端强降雨天气防汛应急处置实施方案纳入本辖区、本部门防汛预案,编制预案简明操作手册聚焦险工险段、低洼易涝片、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风暴潮易发区等高风险部位,修订完善一处一预案应急部门要会同水务部门编制《天津市河道水库超标准洪水群众转移安置方案》,明确组织体系、转移人数、交通工具、安置地点、救助保障等内容。涉蓄滞洪区相关区要细化转移安置预案,做好财产登记,落实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和行政、预警、巡查防守、转移安置四类责任人4月底前,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将修订后预案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办公室,水务集团。)

4.固化应急工作机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制定《天津市强降雨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规范强降雨应对工作程序。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大防汛标准化建设推动力度,组织各乡镇(街道)十个有(有值班室、有宣传栏、有预案、有台账、有信息员、有预警设备、有队伍、有物资、有仓库、有转移安置点)为重点开展补短板工作,增强基层防汛能力;推动各落实不少2人的锣长并于4锣长名单报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应急、宣传部门要组织修订《天津市防汛预警宣传发布机制》,提前发布暴雨预警、安全提示信息,直达基层一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分部要建立城乡排水、风暴潮和山洪灾害防御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将暴雨预警预报纳入响应启动刚性条件,突出前瞻性、自启动,并于4月底前将工作机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分部,市委宣传部

5.狠抓抢险队伍建设。61日前,天津警备区协调落实可调动驻津部队;水务、消防、住建、交通、电力等部门分别组织落实防汛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各区要按照实际情况,组建区级不少于200人,乡镇(街道)不少于50人,村(社区)不少于10人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防汛基本物资要统筹建立部队、消防、专业抢险队、民兵、社会企业等各类队伍可调动力量编成,开展军地联合防汛查勘和培训演练,磨合各力量协同作战能力;针对涉及的险工险段、口门,逐点查勘测算,制定防汛抢险、口门分洪方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天津警备区、武警天津市总队、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电力公司

6.强化防汛物资储备。市应急局会同市水务局编制《天津市防汛抗旱物资分级分类储备管理办法》,规范河道堤防抢险物资储备品种、数量和预置位置。物资管理单位要全面盘点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加强收储、轮换和日常维护管理,逐库制定调运方案,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各区要增加防汛专储物资,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物资分布、数量和联系方式,择优落实代储任务;汛前要在险工险段周边便利地点预置铅丝网笼、砂石料、编织袋、救生衣、救生圈等防汛物料,进一步增强物资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级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单位

7.强化群策群防能力。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宣传防汛安全常识、应对极端强降雨生产生活注意事项、车辆涉水淹泡人员逃生等内容;深入开展转移避险和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让群众熟悉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联系人员,增强避险自救能力。(责任单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办公室

8.加快信息化建设。市应急局要加快建立天津市应急防汛指挥调度系统(联动处置模块),将应急机制、极端强降雨应急处置实施方案中点位、责任人、队伍、物资和关停限避等措施和指令纳入系统,全市一个系统实现指令下达,信息回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化和旅游局要落实会商设备,实现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视频联通。各区、各相关部门要继续推动下沉地道积水自动监测预警设施和逃生梯建设渔业管理部门要全面升级渔船北斗等导航系统,实现全天候定位监控,提高技防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委,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提升风险管控,增强防范能力

9.深入开展防汛自查。3月底前,设施管理单位要完成河道堤防、水库大坝、闸涵泵站、排水管网和水文电力通讯设施等重点部位防汛自查;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排查轨道交通、低洼道桥、电力通讯、地下商场、学校医院、景区景点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各区要认真检查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落实、预案修订、队伍组建、物资储备等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4中旬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防汛隐患排查整改清单报市防办。(责任单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10.强化问题督导检查。5月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依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专家组建立10个检查组,分片包区开展风险排查、隐患整改监督,对发现问题的,以市防指名义一区一单下发整改通知,并加大约谈、通报力度,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汛前、汛期,不定期的通过四不两直电话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促极端强降雨天气实施方案等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履职到位。(责任单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11.加快防汛工程建设。水务部门要加快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完成滨海新区黄港一库围堤除险加固,实施蓟运河宁河区刘庄段险工治理。持续推动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全面开展西南楼、西沽、咸阳路、密云路、井冈山路、程林庄路6处积水片改造,改造体院北等老旧排水管网9.8公里,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排水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2.加强工程运行管理。汛前,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防洪排涝、抗旱减灾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全面摸清一级行洪河道、水库、塘坝、蓄滞洪区、山洪沟道等防汛工程阻水障碍物底数,一河(库)一策制定清障方案,逐一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要联合水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抓紧清理整治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保障河道行洪畅通。(责任单位: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水务部门,各级工程管理单位,各级水政执法部门。)

(四)突出防御重点,狠抓备战措施落实

13.做好城乡排水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区分部要及早组织开展排水设施汛前养管会战,优化防汛排水调度方案,深化气象、水务、公安、城管等部门排水联控机制,实化易积水点位应急排涝、交通管制、物理隔离人员、装备汛期常态热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农村分部要组织、协调各涉农区国有扬水站开车排水和农田除涝工作,防止农田淹泡。各区要狠抓《天津市城市内涝群众转移安置方案》街道、社区自启动响应措施落实,确保转移安置果断迅速、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责任单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区分部、农村分部,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14.强化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气象、规划资源、水务、文化旅游、应急等部门要共享监测预警信息,提升防范应对能力。蓟州区要在4月份完成受山洪影响村庄和地质灾害隐患底数摸排工作,细化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包保责任体系,逐村明确行政、巡查、转移三个责任人、撤退路线、避险地点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山区水库巡查排险,逐一制定度汛预案方案;汛期加密监测预警,及时组织关闭山区景区、农家院,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有效防范山洪地质灾害。(责任单位:蓟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气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

15.狠抓防潮措施落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潮分部要完善风暴潮应急组织体系压实防潮责任段、商用码头企业、渔港码头海潮防御责任,组织修订防潮预案,全面摸清海堤、沿海穿堤涵闸、交通口门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逐点位落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市农业农村委要健全渔船跨省紧急避风灾害性天气应对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置细则,及时向有关单位和船东船长发布台风等预警信息,督促各级责任人和船东、船长落实防风避险措施(责任单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潮分部。)

(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汛情

16.加强监测预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海洋组、水情组要密切关注雨水潮情变化,加强与国家部委、京津冀省市等监测预警部门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持续开展灾害性天气系统机理研究,提高我市极端天气预报预警精准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信息宣传组要健全宣传发动机制,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新闻网络、农村大喇叭、预警发布平台等多种方式,向全市防汛责任人、灾害信息员、网格员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响应信息和安全提示叫应各级责任人提前上岗、提级防范,提醒群众远离风险区域。(责任单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海洋组、水情组、信息宣传组

17.强化会商研判。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紧盯汛情发展变化,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区域协同、信息共享,滚动研判风险影响区域和人群,严格执行暴雨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要求,汛期,启动防洪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各有关部门集中会商研判、联合指挥调度,实战化运行做到统一权威高效指挥。(责任单位: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总队。)

18.坚持常态热备。汛期,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保持堤防险工险段、水库塘坝、城乡低洼片区、下沉道桥、轨道交通、在建工程、电力通信、地下商场、危陋房屋、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景区景点、渔港码头等重点部位防汛抢险排水预案方案、人员队伍、设备物资始终处于热备状态,雨前预置到位、雨中严防死守、雨后复盘总结,高标准应对突发汛情。(责任单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19.全力抢险救援。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超警戒水位河道沿线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巡查排险,遇突发险情,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事态严重程度,统筹调度市级力量、物资支援抢险救援。必要时,天津警备区、市消防救援总队要做好协调京津冀等周边省市部队、消防力量增援我市抗洪抢险救援行动。(责任单位:防汛抗旱指挥部天津警备区、市消防救援总队。)

20.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气象、农业农村、水务等部门要密切监视旱情,加强水源优化配置,做好保水、调水、节水、雨洪资源利用等工作,为农业生产多储备水源。水务部门要统筹城乡供水需求,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调度,积极协调争取外调水源,落实好年度计划引江调水9.76亿立方米、引滦调水5亿立方米、引江东线北延调水0.33亿立方米,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各涉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务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扛起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经济社稳定发展的政治担当。

(二)强化工作纪律。汛期,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对玩忽职守和不服从指挥的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信息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针对备汛工作开展、险情灾情发生、汛情应对处置等事项,要及时、快速、准确上报

)强化监督考核。将防汛抗旱工作纳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考核之中,加强汛前准备、汛期应对、汛后总结全过程监督,确保责任、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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