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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指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汛情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汛发〔2023〕4号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5-20 18:00

市防指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汛情

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各区防指水务集团:

经报请市防指领导同意,现将《天津市2023年汛情应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降雨偏多、汛情较重,防汛形势严峻。市领导高度重视,并就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严格贯彻国家防总会议精神,立足防大、防猛、防超常,围绕监测预警、预案演练、隐患整改等重点工作,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全力保障汛期安全。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领导批示要求,一是立足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加大督导力度,推动责任层层传导、步步压实;二是强化系统思维,狠抓预案方案演练,查漏补缺、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切实提升实战能力;三是深入隐患排查整治,严格风险管控,杜绝“带病入汛”;四是充分发挥各级防办职能作用,统筹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研判、队伍布防、物资预置、抢险救援,夯实度汛基础。

2023519


天津市2023年汛情应对工作方案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3年华北雨季开始时间较常年偏早,发生北上高影响台风的可能性较常年大,天津及海河流域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2成左右、暴雨过程较多、汛情较重,我市上防洪水、中防内涝、下防海潮、北防山洪“四防”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充分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在《天津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基础上,市防办、市应急局会同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电力公司等部门进一步细化汛情应对措施,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抗旱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保障汛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立足防大、防猛、防超常,高水平推进京津冀协同联动,高质量落实“四防措施”,高标准应对极端天气,高效率协调指挥调度,确保不亡人、少损失,以高水平防汛安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重点任务

(一)加强指挥能力建设。汛前,各区防指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组织制定本辖区《强降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流域间、区域间、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规范强降雨会商研判、视频调度、布防预置、抢险救援等处置程序,确保组织体系顺畅有效、权威高效运行,全面提升防汛应急指挥能力。

(二)压实防汛救灾责任。汛前,各级防办要制定职责明白卡、预案口袋书,针对换届后各级新履职责任人,广泛开展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指挥调度、抢险救援等业务培训,尽快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各级行政责任人要组织管理、技术责任人,深入一线调研查勘,掌握风险点位、预案机制、队伍物资、转移安置等情况,确保遇突发灾险情,能够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有序应对。

(三)全方位开展应急演练。5月份,市防办要组织开展“2023·守卫津城”防汛推演。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聚焦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围绕预案方案和各项机制,广泛开展实操训练提升防汛抢险实战能力。静海区等8个区要针对蓄滞洪区面积大、人口多、转移难度大的情况,组织各乡镇、村开展实战演练,查漏补缺,强化预案实操性。

(四)深入隐患排查整治。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前期排查的问题隐患,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汛前全部完成整改或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带队,分片包区对责任人履职、预案方案修订、防抢队伍组建、应急物资分布、隐患整改进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问题,以市防指名义“一区一单”下发整改通知,加大通报力度,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五)强化监测预警叫应。汛前,市气象局、市水务局要优化气象水文监测站网布局,完善短临暴雨、洪水预报方案,提高流域及本市洪涝灾害预警预报能力。汛期,气象、规划资源、水务、应急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广泛发布预警、响应和安全提示信息直达一线,“叫应”各级责任人提前上岗、提级防范。各村“锣长”要发挥好群众临灾预警“吹哨人”作用,风险来临之前上门叫应,提醒村民及时避险。

(六)落实防汛抢险队伍。6月底,市应急局、市水务局要统筹协调建立驻津部队、专业、消防、民兵、企业等各类分梯次可调动力量编成,深入堤防险工险段开展联合查勘,制定抢险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各区要优化区级、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布防、分工,提升基层防汛抢险能力。

(七)提高物资保障能力。市应急局要会同市水务局编制《天津市防汛抗旱物资分级分类储备管理办法》,规范河道、水库、蓄滞洪区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品种、标准和预置位置;各区各部门要加大防汛物资下沉前置一线力度,做到沿河乡镇、村庄、水利闸站,常态化布防编织袋、砂石料、铅丝网笼、大型工程设备等抢险物资;易积水片区、人员密集场所提前配备移动泵车、发电机等排水设备,增强一线物资保障能力。

(八)加快防汛工程建设。水务部门要加大人力、设备投入力度,倒排工期,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滨海新区黄港一库围堤除险加固工程治理,加快西南楼、西沽、咸阳路、密云路、井冈山路、程林庄路等6处积水片改造,提升工程防洪能力,有效缓解中心城区排水压力。

(九)科学调度指挥决策。汛期,水务部门要严格控制水库、河道水位,山区小水库、塘坝全部腾库迎汛,为洪水下泄预留调蓄空间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京津冀防汛联防联控机制》《天津市强降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合会商,精准研判强降雨影响区域、威胁群众,不间断通报汛情、“一区一策”科学调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十)统筹做好城乡排水。汛期,区分部要提前腾空管网、泵站前池蓄水加大南北分流排水力度,减轻海河排涝压力;水务、城管、交管、交委、住建等部门要严格执行下沉道桥、轨道交通、危陋房屋、在建工地等重点点位“关、停、限、避”措施,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电力、通信部门要针对重点设施设备、防护目标,制定《应急保障方案》,确保关键时期电通网畅,尤其要落实好地下配电站房、基站等易受水淹区域设备防汛排水措施,守护好城市“生命线”;农村分部要组织各涉农区充分发挥扬水站、干支渠排涝作用,及时排除农田沥水。

(十一)强化防潮避险措施。防潮分部要组织做好海堤、港口码头、穿堤交通口门、景区景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巡查排险,第一时间采取封堵、管控、关闭、人员转移等措施;及时启动津冀鲁辽《“三省一市”海上渔船防台风协同工作机制》,协同抓好船只回港避风、人员上岸避险,确保“不漏一船、不落一人”。

(十二)狠抓山洪灾害防御。强降雨期间,蓟州区要落实专人盯守山区水库、塘坝、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山区景区农家院、漫水道桥等薄弱环节,接到预警要充分发挥无线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和铜锣鼓哨作用,提前通知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及时关闭山区景区、农家院,疏散游客,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十三)全力抗洪抢险救援。汛期,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各区要组织超警戒水位河道沿线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巡查排险,遇突发险情,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事态严重程度,统筹调度市级力量、物资支援抢险救援。必要时,天津警备区、市消防救援总队要做好协调京津冀等周边省市部队、消防力量增援我市抗洪抢险救援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扛起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政治担当

(二)强化工作纪律

汛期,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全面掌握防汛动态;突发情况各级责任人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科学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防办要不定期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和电话抽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抗洪抢险、城乡排涝、山洪和风暴潮灾害应对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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