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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 市规划资源局 市公安局关于开展 “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津森防办发〔2023〕5号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12-26 11:28

津森防办20235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

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

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森林火险源头治理,提升森林火险综合防控能力,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决定于今年12月下旬至明年1月初在全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森林安全,防火于未“燃”

二、活动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森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预防为主、源头治理,高标准、严要求、多举措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依法用火、安全用火意识,形成全民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4日,工作重点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开展野外火源管控

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

各区、各单位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和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和有关领导同志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制定方案、层层发动,扎实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着眼防火宣传教育常态化,推动防灭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抓住元旦、春节期间的特点,坚决防范燃放烟花爆竹、乱丢烟头、开荒烧田、少年儿童玩火、智障人员疏于管理和不规范生产生活用火等人为引起的森林火灾发生,按照“无缝隙、全覆盖”的要求,针对不同群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推出通俗易懂、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宣教形式。通过出动宣传车,利用电子显示屏、村村通大喇叭,印发宣传单明白纸,悬挂宣传标语,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制作专题节目,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发挥教育、引导和警示作用,认真总结具有典型性的火灾案例,向市民宣传违规用火和引发森林火灾的后果。特别要注重在各类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通过学生影响家长,通过家长影响社会,引导更多群众参与进来。

(三)突出重要点位,强化火源管控

森林防火期间内要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突出重点时段、关键部位和特殊人群,加大对森林高火险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农家院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力度和火种收缴力度。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监测预警和研判,前置森林防灭火力量,增加巡护力量、延长巡护时间,强化检查和执法力度。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严看死守,坚决杜绝火种进山,确保万无一失。

、活动组织考核

各区森防办要在“森林防火宣传周”期间选取一天,牵头组织区成员单位面向社会群众面对面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森防知识,演示灭火手段,教授逃生技能,全方位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市森防办将对各区、各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考评,适时进行工作通报,对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工作扎实、宣传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开展活动措施不实、宣传效果差的单位,将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请各区森防办汇总本区各单位、市森防指成员单位于110日前,将本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周”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宣传活动总结、活动图片、短视频等材料报市森防办。传真:28051661;邮箱:hzfzc@tj.gov.cn。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

市规划资源局                    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25日

(联系人:张翔宇;联系电话:2805166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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