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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办关于做好降雨应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5-24 15:15

市防办关于做好降雨应对工作的通知

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区防办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525日早晨开始我市自西向东将出现明显降雨,全市平均降雨量15~30毫米,局地30~50毫米,个别点50毫米以上,过程累计降雨量达到中雨、局地大雨、个别点暴雨,25日后半夜降雨结束。26日陆地有西北风4~5级阵风7~8级,渤海西部中部海面有西北风6~7级阵风8级。

近期,我市短时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戒备,狠抓防范措施落实,确保平稳度过此次降雨过程。

一是加强应急值守。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水情信息,提前部署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强降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保持预案、队伍、物资热备,遇突发情况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是强化预警叫应。气象、水务、规划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联合会商,综合研判“四防”风险,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预警后,要严格落实直达基层的叫应反馈机制,叫醒各级责任人加强防范,提醒公众远离高风险区。

三是加密巡查排险市防指市区分部要组织加强低洼易积水片巡查布防城市管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下沉道桥、轨道交通、靠山临海公路巡视排险,强化次生灾害风险管控。住建部门要加大在建工地、深基坑、城乡危陋房屋等排查力度,严防事故发生。规划资源、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会同蓟州区、滨海新区紧盯山洪地质灾害、海堤工程隐患点、景区景点、农家院等重点部位,发现风险征兆,及早转移群众、疏散游客。农业农村部门要督导落实海上渔船回港避风、设施农业防风加固措施。各区要坚持属地负责,聚焦城乡内涝、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点位巡查值守,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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