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zf
logo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
市防办关于解除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津汛办发〔2024〕19号
信息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8-24 06:55

市防办关于解除市防洪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水务集团,各区防指:

鉴于影响天津地区的强降雨云团已经移出,我市降雨过程结束,市气象部门解除了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境内主要行洪河道水库水势较为平稳,上游无洪水入境;全市积水片积水已经排除,主干道路恢复正常通行。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决定,自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7时,解除市防洪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仍处于汛期,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转移人员经评估安全后返回,确保我市防汛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024年8月24日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