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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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47431U/2020-0019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安监管三〔2011〕29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以来全国

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集团公司及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通报》(见附件)转发你们,望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组织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立即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到传达贯彻不留死角;各集团公司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通报精神,并组织所属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各单位要以“打非”专项行动为契机,把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期及申请许可未被批准的企业作为监控重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强化异常工况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违规操作引发事故;要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组织企业全面排查防雷、防汛、防高温等方面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精心筹划,认真组织,上下联动,形成“打非”和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有效防止事故发生。

三、市安全监管局要对A类重点危化企业中依法关闭、责令停产的企业进行一次复查,防止非法生产经营引发事故,同时要组织人员对危化企业取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清理,对许可证过期未申请延期、企业停止生产经营许可证未注销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并将统计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区县安全监管局,各集团公司520日前将《通知》贯彻落实情况及“打非”工作情况报市安全监管局。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通报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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