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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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47431U/2020-0034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区应急管理局、本市各安全评价机构及相关外埠安全评价:

为进一步落实应急管理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和安全评价机构服务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评价机构行为,提升安全评价机构服务质量。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19年2月下旬开始,期间结合宣传贯彻《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利用9个多月的时间,对本市安全评价机构以及在津备案的外埠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了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将专项治理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总体情况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在本市注册成立的所有安全评价机构以及在津备案的外埠甲级安全评价机构,重点围绕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能力保持、内部管理及过程控制情况和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等三个内容展开了专项整治。    

专项治理期间,专项检查组共出动116人次对本市29家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保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执行情况实施了现场监督检查,抽查安全评价报告155份。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9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7份;对12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安评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对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制度执行不到位的7家评价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总体上看,大多数安全评价机构能认真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和要求,增加了专职安全评价师数量,质量过程控制得到较好落实;安全评价项目组人员配置基本合理,能到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工作,归档资料相对齐全;评价报告基本符合被评价单位的情况,提出的整改建议能为被评价企业接受,报告的编写基本符合导则规范,安评报告总体质量有进步。    

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质能力保持方面差距较大。按照《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的要求,部分机构存在专职评价师数量不足、机构程序性文件修订不及时、档案室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评价过程控制执行不严格。天津市宏盛安阳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泰硕安诚卫生监测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对现场进行勘验工作;天津市安鑫安全卫生监测有限公司、天津日隆泰科技有限公司不按法规标准规定,简化安全评价程序;天津市雍阳安全卫生评价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合泰安全卫生评价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有的过程控制资料存在事后填补痕迹,过程控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三)评价报告质量不高。大庆亚兴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所作的评价报告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北京国石安康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力康职业卫生与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安信兴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矿基业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中智国际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有的评价报告存在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不全面、意见建议过于宽泛笼统、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评价结论不明确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整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对受过行政处罚的机构,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系统查找本机构在过程控制执行、报告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严格措施加以整改。整改报告及措施于2020年2月底前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二)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安全评价技术支撑作用。要紧紧围绕落实《管理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安全评价工作机。要充分发挥安全评价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达标、法规标准完善、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积极创造条件,确保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安全评价机构要做好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安全评价质量过程控制文件,加强对安全评价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从业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服务能力。    

(三)依法依规,切实加强对安全评价的监督管理。要依法开展安全评价机构认可和监管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非本市评价机构到本区域开展评价活动。要切实加强对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现场评审和其他行政执法时,将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质量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安全评价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诚信缺失行为的,要严肃处理,并将处罚结果定期通过市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2020年1月2日    

(联系人:刘志海;联系电话:2820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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