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我市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规定,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依据市安委会《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和《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今年我市将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者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得分在90分(含)以上;
(二)按规定进行自评,自评得分应在90分(含)以上且否决项全部合格;
(三)至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四)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新设立企业,或在分层级审核中,确定为优、良等级的企业,由所在区县安全监管局推荐上报,经市安全监管局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二、工作程序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从即日开始,应积极申请开展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按照自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公告、发证的程序进行。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为本辖区内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评审组织单位;天津市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为二级标准化工作的评审单位,A类企业公告前,由市安全监管局进行复核。
(一)培训考核阶段(2013年7月-8月):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报名参加自查、自评人员培训。市安全监管局和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分别负责对A类、B类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统一进行考核发证,使各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培训具备开展内部自查、自改和自评的能力。
(二)自评、咨询和申请阶段(2013年9月-11月):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开展自评、咨询工作,并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标准化系统”)向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
(三)申请审查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2月):评审组织单位对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转交评审单位进行评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补正后重新提出申请。
(四)评审、审核及公告阶段(2014年3月-6月):评审单位和评审组织单位分别对危化品企业进行评审和审核,合格后,由评审组织单位将审核报告报市安全监管局,由市执法总队对A类企业进行复核,市安全监管局定期公告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
三、评审标准及计分方法
《评审标准》为自评、评审的标准,其中第12个A级要素“本地区的要求”执行各行业《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自评及评审计分方法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的有关规定。《实施指南》与《评审标准》中“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和“作业安全”两个A级要素重复的内容,执行《评审标准》的有关规定。市安全监管局将对《实施指南》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充分认识二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分层级工作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不断完善企业的安全标准化体系,积极推动二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二级标准化工作进度,指导、推动企业的达标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通过诊断、自评和对不符合项的整改,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工艺设备技术水平,全面实现二级标准化达标。
(二)鼓励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二级标准化工作。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二级的企业,在分层级监管工作中可列入优、良等级企业;在其安全许可证届满时,可依法直接办理延期手续,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10%;并可以作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也可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推动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二级标准化工作,同时要从优等企业中积极培植一级企业进行推荐上报。
(三)各评审组织单位及评审单位要按照《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的规定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申请材料在线审核、评审报告在线提交、达标证书在线打印等要求;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评审标准实施评审和审核,保证达标企业的质量;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确保标准化工作公平公正。
联 系 人:杨 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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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