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47431U/2020-0093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安监管法〔2013〕64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市安全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天津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天津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备案申请表、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备案告知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告知书

 

 

201394

(联系人:刘菁;联系电话:28208800

(此件主动公开)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