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市安全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天津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天津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备案申请表、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备案告知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告知书
2013年9月4日
(联系人:刘菁;联系电话:2820880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