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安监管规〔2016〕69号
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天津市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30日
(联系人:于宝丹;联系电话:28208900)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以下简称:先进适用技术),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法规标准推动、严格行政许可准入、淘汰落后、培育典型示范等多种措施,着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力争到2020年,我市推广一批典型的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建立一批安全技术示范工程,形成一套可复制的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长效机制。
二、确立先进适用技术筛选和推广机制
先进安全技术装备是指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程度高,安全性能好,实用管用的技术和装备。市安全监管局定期征集我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金属冶炼、应急救援、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征求渠道有两种,一是各区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处理、行政许可、事故预防、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治理等日常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先进适用的技术可直接向市安全监管局举荐;二是相关技术(装备)研发单位及企业事业单位,在有一定规模示范应用的基础上,可直接向市安全监管局自荐。市安全监管局筛选汇总后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推荐纳入《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核公布后,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及推广应用工作。
三、大力推动企业科技促安、科技保安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为抓手和载体,利用发布推广目录、举办先进技术展览、召开示范现场会等形式推动企业加大投入,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其自觉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工艺、装备和材料,积极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应用与示范,提升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促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早应用、快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