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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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督导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47431U/2020-0166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安监管急字[2007]16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督导的通知

津安监管急字[2007]16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春节两会期间开展矿山企业预防性检查的通知》和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春节两会 期间开展矿山企业预防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津安监管急字[2007]12)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公司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经研究,定于20073912日对有关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公司和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公司和企业

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有机公司、中河化工厂

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津康制药厂

市供销社、天津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大港区安全监管局、中石油大港石化分公司

静海县安全监管局、昊特工贸有限公司

武清区安全监管局、王庆坨镇政府(或化肥厂)

二、督导主要内容:

1.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公司部署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关于春节两会 期间开展矿山企业预防性检查的通知》和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春节两会 期间开展矿山企业预防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津安监管急字[2007]12)的情况;

2.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公司春节、两会期间对本区域的重要领域、部位、单位进行预防性检查(抽查)情况;

3.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公司和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被督导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公司和企业请携带已编制的安全生产相关预案,以供查阅。)

三、其他事项

1.督导分组

第一组:孙建中   焦清凯   国资委

    第二组:贾 敏  丁玉臻  季文强

2.督导日程安排

第一组:

3 9 上午9:30    市供销社、天津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3 9 下午2:30    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津康制药厂

3 12 上午9:30  大港区安全监管局、中石油大港石化分公司

第二组:

3 9 上午9:30    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有机公司、中河化工厂

3 9 下午2:30    静海县安全监管局、昊特工贸有限公司

3 12 上午9:30   武清区安全监管局、王庆坨镇政府(或化肥厂)

3.未列入督导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公司要按照《关于春节两会 期间开展矿山企业预防性检查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春节两会期间开展矿山企业预防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督查,切实把开展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落到实处。

 

 

                                 二○○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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