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各区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依据国家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检查考评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在全市开展了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检查考评,旨在进一步推动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目前,整个检查和考评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区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1.日常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全部设立了监察科、危化科或法制科,并且力量相对集中和精干,日常监督检查已经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各区县都能做到阶段性重点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紧密结合。周检查不少于3天,每天检查2-4个企业,并且坚持对企业的跟踪复查。执法文书的使用率有所提高,现场检查记录的使用率达到50%以上,开发区、保税区达到100%;责令改正指令书和整改复查意见书的使用率达到20-30%。
现场监督检查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西青、北辰、武清及三区(开发、保税、高新区)等区县都聘请专家或中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检查,重大疑难隐患的整改做到先有方案,后有评估。高新区通过招投标方式征集安全检查方案,检查和复查分别由两个中介机构负责,既弥补其检查力量的不足,又确保检查的专业化水平。
2.事故查处日趋规范。一是各区县都建立了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并且建立了记录台帐。二是严格坚持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从调查组的组成及政府授权、证据提取、定性定责到事故报告撰写和建卷归档,基本实现了程序严谨,文书使用规范,询问笔录和照片等相关材料齐全等基本要求。三是处罚力度有所增强。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到程序规范,证据确凿,并抓好处罚决定的落实。汉沽、河北、南开、开发、保税、武清、蓟县七个区县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对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全部做到罚款不低于10万元/人,对单位负责人罚款不低于上年度收入的30%。
3.内部建设持续加强。一是普遍制定了内部行政执法评议和年度工作考评制度。南开区安监局连续三年被区法制办评为执法先进单位,监管科连续四年被区委评为“文明执法服务经济”先进基层科室,三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大港区安监局在区法制办、纪检委组织的执法部门考评中被评为优秀,是全区四个政风行风满意窗口单位之一;西青,北辰,武清,南开,河西等区县还对镇街安监站进行年度工作考评,奖优罚劣。二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普遍建立了执法责任分解、错案追究以及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三步式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三是档案管理有所加强。东丽区对近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和整理,规范和整理各类档案卷宗18卷;保税区要求所有现场检查和复查必须配有照片,照片下方标注隐患部位,与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指令等执法文书一并归档,现场检查没发现隐患和问题,也要配有企业厂门照片和检查记录一并归档;大港区本着实用方便的原则,制定专项制度,对现有执法文书进行细致的整理和完善;蓟县明确要求所有现场检查坚持做到有记录有签名。
另外,各区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也全部进入审批大厅,实现程序公开,依法告知。全市无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一是事故处罚不到位。约三分之二的区县不能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严肃查处伤亡事故。塘沽区去年发生16起死亡事故,只罚款11万元,执法软弱现象突出。二是行政处罚力度不够,且处罚手段单一。只有少数区县在日常监管中实施了经济处罚。如,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开发区对14家企业罚款26万元,蓟县对120家企业罚款80万,大港区对16家企业罚款6.9万元,武清区对10余家企业罚款7.1万元。部分区县的日常监管则长期没有对违法行为实施任何处罚。
2.执法技能不高,安全监管规范化、专业化程度较低。主要表现是少部分区县行政处罚取证不规范,缺少照片,只有笔录,问事不问责,造成事故责任不明确或与结论不符;档案制作粗糙,有的缺少签名,或以打印代签名;指令书用语不专业,使用“太乱、很低”等口语词,不能提供相应技术标准或整改依据;集体讨论记录过于简单,只有一、两句话,缺少分析论证;执法文书使用率仍然较低,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记录等常用文书应达到90%以上,目前的平均使用率不足一半。
3.内部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区县局一般组建时间短、新手多,面临的监管任务繁重复杂,业务和法制素质急待提高,学习任务非常艰巨;二是装备差、人手少、手段落后、方法陈旧等问题依旧存在,监管效能不高的问题相对突出;三是镇街监管递减严重,力量薄弱。截止去年底,全市253个镇街已全部设立了安监站(科),执法人员近600人,但整体作用有效发挥不够,执法权威未得到根本确立,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程度还不高,执法检查基础性工作急待加强。
三、对各区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评的结果
依据国家总局考评方案,此次考评共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经综合评定具体结果如下:
1.优秀等级(6名)
开发区、大港区、南开区、蓟县、保税区、汉沽区
2.良好等级(10名)
红桥区、河北区、河东区、河西区、北辰区、东丽区、西青区、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
3.合格等级(5名)
宁河县、和平区、高新区、津南区、塘沽区
4.不合格等级
无
特此通报。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