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全国近期几起铝生产企业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
今年二季度以来,全国铝生产企业先后发生4起较大爆炸事故,分别是:
4月1日20时30分,浙江宏威车业有限公司抛光车间的粉尘回收间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死亡5人、受伤1人。
5月20日19时10分,四川省成都市富士康集团鸿富锦成都公司发生一起铝粉尘爆炸事故,死亡3人、受伤15人。
6月1日19时45分,新疆乌鲁木齐市新疆源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生铝液爆炸事故,死亡4人、失踪2人、受伤16人。
6月2日13时50分,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奇槎占美金属有限公司发生铝液爆炸事故,死亡3人、受伤8人。
铝生产企业较大粉尘、铝液遇水爆炸事故时有发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损失惨重、教训深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我市铝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避免此类事故在我市重复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监管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粉尘爆炸、铝液遇水爆炸事故防范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对所辖或所属的铝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认真开展高温液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高温金属液体与水、油、气等物质隔离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做到隐患整改“五到位”。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及事故查处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技术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有关企业要结合粉尘爆炸和铝液遇水爆炸事故的特点,加强对重点生产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涉及粉尘爆炸的企业,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标准要求配合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并确保其灵敏可靠;铝熔铸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程规定,在铝液铸造前检查并确认保温炉、流槽、铸模、冷却水系统、安全装置等完好。
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单位铝粉尘和铝液作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保证作业人员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格准入,安全达标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所辖或所属的铝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要求企业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辨识,严格落实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加大整改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从源头上控制风险,确保安全;对不能达到安全要求的企业,依法申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公司要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所辖或所属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杜绝“三违”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