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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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47431U/2020-0208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安监管协字〔2008〕53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持续时间长,引发多种灾害,造成严重损失。国务院办公厅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就防范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提出了相关要求,为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市的防范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地质灾害引发事故的防范工作
     随着汛期到来,我市降雨天气逐渐增多,一些区县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等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严峻形势,认真查找本区县汛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部位,把防范地质灾害的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把做好当前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隐患治理年”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针对本区县、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和安全生产特点,加大对地质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重点要加强对水利、水电、铁路、道路、通信、建材、石油石化等领域的野外施工区、办公区、休息区,露天采场的边坡、水库和水电站大坝、尾矿库、电厂灰坝、煤矿矸石山、危险品生产和储存设施、输油输气管线、供电通信线路等重要地点的排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部门、本单位所处的地理、环境、气候等客观情况,科学分析所有危险因素和不利条件,评估因地质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程度,制定防范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置必要的救援装备及物资,特别要掌握大中型挖掘设备使用情况,确保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出现险情,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增强防范暴雨、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意识,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加强与水利、气象、国土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通知相关单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并完善应急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工作。

 

 

                                      〇〇 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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