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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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应急局关于开展2020年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47431U/2020-0222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应急局关于开展2020年应急管理系统

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全会精神,深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在全市范围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现就开展2020年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尊法守法意识和安全法制意识,推进依法治安和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时间安排

2020年法制宣传周从121日开始,至7日结束,其中124日为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

要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和专家报告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批示指示,学习《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要采取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等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和一线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同时运用广告电子屏、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广泛宣传。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活动

121日至7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并设计制作法律法规宣传品下发至各区,具体工作另行通知。各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线上为主、线下配合的宣传咨询活动,采取互动咨询、直播、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普法成果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

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自查,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安全监管执法规范情况,自查是否存在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情况,自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要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查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践行情况,自查企业职工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遵法守法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四)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市应急管理局将联合天津电视台科教频道、天津应急广播联合开展“以案说法”主题宣传活动,邀请专业法律专家走进直播间,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制作警示教育专题视频,同时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开展新媒体主题宣传活动。各区要坚持以案说法,组织媒体跟踪执法检查活动,生动讲好安全生产执法故事,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树立安全监管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热情普法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精心组织策划

区应急管理局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门活动计划和方案,细划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并将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加强宣传报道

各区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辟法制宣传周专题、专栏,面向区域各行业领域开展细致深入报道,积极向各类媒体刊发法制宣传周活动消息、稿件和专题报道。

(三)积极总结经验

法制宣传周活动后,各要全面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并提早谋划明年活动,为长期开展好法制宣传周活动奠定良好基础。各20201230日前将本宣传周活动方案、总结、过程性资料报送至应急管理局新闻宣传处。

2020年1124

(联系人:刘层善;电话/传真:28051705

          邮箱:liucengshan@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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