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应急管理
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等
三个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第44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天津市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十四五”规划》《天津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1年12月16日
(联系人:张清博;联系电话:28051623)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决策部署,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的关键时期。为提升我市应急管理科技创新水平,推动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依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天津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结合《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及应急管理部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时期,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靠科技进步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应急科技创新,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1.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2.先进安全技术装备进一步推广应用。开展了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专项整治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对粉尘爆炸作业场所的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推广应用湿法除尘系统,具有金属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一半以上采用了湿法除尘系统,大大降低了粉尘爆炸风险。积极推进蓟州区森林防火重点区装备提升,加强以水灭火、无人机、红外高清视频监控等装备设施建设,形成蓟州北部山区14个乡镇、5个国有林单位独立的森林灭火作战单位,进一步提升了森林灭火整体能力。
3.科技信息化技术应用效能明显提升。构建横向到各行业部门、纵向到各区应急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的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三级四层“安全生产防控一张网”。建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注册上线企业近2万家。天津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天津市多尺度测绘地理信息应急服务平台等系统开发建设基本完成,一体化气象业务平台、地质灾害“三级四层”网格化监测预警系统、地震监测预警系统和信息发布终端等系统的建设运行,有效提升了应急管理和辅助决策保障能力。
4.创新平台建设及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进展。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实现突破,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以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业机器人等为代表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生态逐步完善,创新创业氛围日益浓厚。成立公共安全与应急装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完成应急领域科技创新项目20余项,转化先进技术成果50余项。
5.应急科普宣教成效显著。利用《安全天津360》《公仆走进直播间》、网站、微信、广告屏等多元化媒体形式进行科普宣传,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体验等多种形式,宣传新技术,展示新装备,依靠科技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的氛围逐步形成。
同时,我市应急管理科技创新还存在很多不足和短板。主要体现在:应急科技创新平台少、应急科技创新活力不足、应急科技创新人才不多、应急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率低、应急产业发展缓慢等。
进入新发展阶段,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科技创新工作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天津进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时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形势依然严峻,本质安全水平依然不高,城市运行安全风险持续增加,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亟需依靠科技创新为应急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面对严峻复杂的灾害事故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把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高度重视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工作,应急管理科技创新迎来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
面对新态势带来的新挑战和新机遇,必须坚持科技创新在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坚持科技自立自强,下好科技创新先手棋,提供更多高质量科技供给,塑造发展新优势,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应急科技创新的支撑地位,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强化多层次创新平台建设和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培育高水平人才队伍,为提升应急管理整体水平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以人为本,科技引领。以防范化解重大灾害事故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的瓶颈问题,加强科技攻关,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高质量科技支撑。
——自主创新,突出重点。把科技创新作为支撑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在重点领域开展创新机制研究、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培养,强化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健全科技创新链条。
——以用立业,纵横联动。大力推动应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应急产业建设。发挥政府和企业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共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合力。
——开放共享,激发活力。激发全社会参与应急管理科技创新活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应急管理领域集聚,加强科技需求和成果信息共享,营造众创、众智、众享的科技创新生态,推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促进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发展。
聚焦支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的实战需求,以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为目标,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科技创新机制,大力推动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推动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培育,加快推进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应急实战和现场,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1.科研创新平台梯次初步构建。积极参与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企业应急技术中心、众创平台建设,围绕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领域,提高科技创新平台服务效能,科技创新群体及规模逐步扩大。
2.应急科研能力稳步提升。加快重大自然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防控等基础理论研究,基于大数据、云计算、5G等高新技术,进一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先进装备等方面的科技攻关,稳步提升应急科研能力。
3.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有效提升。进一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应用先进适用的工艺和技术装备,促进高危行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人才队伍创新能力逐步增强。打造一批科技创新专业化人才,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的应急科技创新队伍,培养应急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应急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
5.应急科普宣教氛围逐步浓厚。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自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发一批高水平、高品质、多元化的应急科普产品,推动应急科普宣教基地和安全体验场馆建设。
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提升承接应急领域国家级与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引导和培育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自然灾害等领域的快速处置、应急救援与防护装备等方向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与产业创新中心等。加强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建设,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研究,解决重大科技和行业技术难题。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引导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加大安全科技资金投入,推动建设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实验室和试验站。鼓励中小企业与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互利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探索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落地转化,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支持和鼓励企业将科技创新与生产实践结合,加快先进应急技术装备应用,提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能力。
深化多学科交叉融合,重点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及灾害链成因机理、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成因机理、冶金等工贸安全风险防控理论研究,森林火灾和消防安全基础理论研究,为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灾害事故复盘分析与推演能力奠定基础。
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卫星通导遥一体化、5G等高新技术,重点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及灾害链典型事故风险防控、化学品本质安全提升及化工园区系统安全、油气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冶金等领域安全风险防范、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与风险防控、城市火灾预防与控制、灾害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与侦测、应急资源和救援力量协同调度、重大灾害事故情景构建与应急救援决策等技术研发,为提高灾害事故风险超前感知、智能预警和精准防控能力提供支撑。
积极适应物联网、5G、无人机、机器人、新材料等新技术新装备发展趋势,重点开展灾害事故现场生命搜救、森林防灭火、城市火灾扑救、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救援人员个体防护等系列装备研发,提升应急救援装备的智能化、轻量化、标准化、高效化水平。
持续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进一步推进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企业应用湿法除尘系统。加快自然灾害领域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强森林灭火科技装备的配备,通过“人防+物防+技防”,提升现场应急指挥、直升机航空救援、林火监测预警能力水平。推动开展现有应急救援物资仓库设备设施自动化、机械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广运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高技术配送装备,提升应急运输调度效率。
借助信息化、大数据分析挖掘等技术手段,汇集、共享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数据,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互联网+监管”建设,逐步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智能监管。加强“智慧应急”试点工作,围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监管、地下管网管理、建筑工地管理等方面搭建信息化管理系统,探索新时期“互联网+监管”运行管理模式。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高科技企业进入智慧应急领域,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信息化联合创新中心和实验室。
加强应急物资生产研发攻关,探索构建智能安防、救援机器人、无人机、医疗设备等领域安全应急产业集群。发挥安全应急产业优势企业带头作用,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积极培育安全应急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安全应急领域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充分运用新技术赋能安全生产,努力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
加快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注重与先进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接轨,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创新成果向标准规范的转化,促进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应用。
遵循人才成长和科研活动规律,在应急管理领域发现、培养、集聚一批高素质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构筑集聚优秀人才的应急管理科研创新高地。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打造全市应急管理专家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和首席专家制度。
在应急管理领域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失败的科技创新文化,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
充分利用网络、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媒体,开发一批高水平、高品质、多元化的应急科普产品。推动建设应急科普宣教基地、安全体验场馆、应急虚拟体验馆,开展体验式安全科普教育。依托公共避难场所,推动建设一批应急科普和安全文化公益宣传教育基地,实施市民公共安全应急培训的科普化工程。鼓励轨道交通、公交、能源、电力等大型集团公司推进行业领域科普宣传教育。统筹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自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解决灾害预警“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和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加强科普宣传,强化防灾减灾培训演练,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完善全民安全教育体系,积极营造社会安全氛围。
针对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平台和基础支撑能力薄弱等问题,优化整合各类优势科技力量,推进应急科技发展相关政策制定,促进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交流。推动应急管理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推动市级应急管理实验室和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组建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完善多方联动、开放协同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工作体系。推动应急管理学科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设应急管理相关专业,深化应急领域科学研究。
围绕应急实战需求,推进科研院所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在津国家重点实验室、骨干企业等单位已有科技成果的深化研究和集成创新,积极转化和推广已有重大科技成果。积极推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应急装备研发、应急产品生产制造和实战应用。引导相关院所、企业单位加大应急管理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应用和发展,支持优势科技企业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生活实践,大力推动应急产业发展。
依托现有基础设施,采取政府支持、企业共建等形式,整合利用各级公共安全馆、消防馆、科技馆、青少年培训基地和示范学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平台,植入防震减灾展览展示、图书版画、音像视听等科普资源和设施设备,推动区域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建设,推进全域科普向纵深发展,提升应急科普阵地建设的整体水平与应急科普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
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落实措施,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推动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衔接,强化组织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重点工程有效落地。
市、区应急管理局是落实本规划的主要责任部门,要坚持实干为先、落实为要、责任为重,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结合规划任务需求,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将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计划,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分析解决存智问题,不断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是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的重要手段,对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现状,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期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保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规模、数量显著增长,城市应急避险能力显著提升。
1.基本形成覆盖全域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十三五”期间,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数量和规模均有大幅增长。应急避难场所数量从2014年的35处,增长到2020年的2395处,应急避难场所占地面积从440公顷增长到5565公顷,可容纳避难人口数量从92万人增长到1323.63万人,人均避难场所面积从不足0.1平方米增长到1.3平方米,应急疏散避险能力明显提升。
完成《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DB12/T 1031—2021)编制和发布实施,明确了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和具体要求,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应急避难场所分类和建设标准,规范了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信息管理,对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规模、有效避难面积、可容纳避难人数、维管单位等信息进行汇总、建库,并将其纳入到天津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有效提升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管理能力。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天津市面临的防灾减灾救灾形势依然严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截止2020年底,天津市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为1.3平方米,与先进国家对比尚有较大差距,日本、美国等城市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其人均指标均在2-3平方米左右;按照我国《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以及当前全国城市体检等相关指标要求,人均避难场所面积要求均在1.5平方米以上。
2.应急避难场所应急设施建设有待提升
全市现有应急避难场所多为紧急避难场所,仅长虹公园等少数场所的应急设施较为齐备,其余只配备了应急标识、标牌,具备简单的应急设施,建设标准较低,仅能满足避难人口的短期避难需求。按照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缺少能够提供中长期避难的固定和中心避难场所,需要配置相应的应急供水、应急供电、应急宿住、应急厕所、应急排污、应急物资储备等设施。
3.应急避难场所保障体系急需完善
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及维护等涉及城市管理、体育、教育等多个部门,因缺少避难场所管理制度,导致主体不清晰。另外,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日常维护、应急启用等资金渠道不畅通,资金保障的难度较大,尚未形成常态化保障机制。
1.城市综合防灾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维护城市安全,增强城市综合防灾能力,是天津市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的具体体现。天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震灾害防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9〕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15号),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列为重点工作任务。
2.天津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当前,天津正处在负重前行、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紧要关头,市场主体活力不足,民生欠账较多,社会治理存在短板。“十四五”期间天津市将着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着眼于促消费惠民生调结构增后劲,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公共卫生、健康养老、生态环保、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突出短板。加快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扭转和改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滞后的局面,对于快速补齐城市短板,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有效整合各类空间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公园、绿地、学校、场(展)馆等场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保证应急避难场所真正落到空间,且不新增专用建设用地。
统筹考虑人口和空间资源的密集程度和公共设施的重要程度,通过区际协调、异地疏散,确保空间布局的总体平衡。
完善城市安全体系,形成场所布局、疏散通道、信息指挥、保障设施四个体系。明确避难设施的平灾利用策略,节约用地和投资。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政府治理,发挥各部门优势,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社会参与,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到2025年,围绕“平安天津”总体目标,提升天津市应急避灾能力,构建布局合理、规模达标、设施完备、平战结合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协同高效的应急避难管理体系。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应急设施进一步完善,避难场所管理进一步加强,应急庇护能力全面提升,全市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达到1.5平方米。
加快推动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形成2035年远期目标与“十四五”近期发展规划的有效衔接,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布局,明确近远期建设目标以及各区建设指引和要求;推动环城四区、滨海新区及外围五区开展区级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实现规划全覆盖,有效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按照中心、固定、紧急三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以提高避难场所覆盖率为目标,优化紧急避难场所布局;重点建设固定避难场所,推进中心避难场所建设。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数据库,纳入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
加强对天津市地方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的宣传和学习培训,统一相关单位的认识,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制定《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规范各类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应急启用等环节,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监督检查机制。
(一)优化紧急避难场所布局
优化紧急避难场所布局,实现紧急避难场所基本全覆盖。在现状基础上,重点推进滨海新区紧急避难场所建设布局;结合乡村振兴建设,选择房屋结构坚固、抗灾避险能力强的学校、卫生院、办公楼等场地作为紧急疏散避险场所。
(二)重点推进中心和固定避难场所建设
中心城区、环城四区及外围五区每区至少完成3处以上,滨海新区完成6处以上中心或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依托水西公园、水上公园、梅江会展中心以及海河教育园区体育馆、团泊体育基地等市属场地设施,推进中心或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一)机制保障
制定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各类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中的职责分工以及管理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保证整体上协同一致。
宣传贯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并结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通过实践检验并完善地方建设标准,不断加强技术引导。
建立应急避难场所信息数据库,明确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及相关资源的类型、规模、分布、功能和状态,进行动态的更新和管理,并将其纳入全市的应急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编制应急避难场所使用知识手册,发放广大市民使用,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展览、讲座等方式,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宣传。
(二)规划保障
在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区级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的编制工作,确定各区发展目标和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布局,确保应急避难场所真正落地。
未来在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可根据控规的动态调整,对应急避难场所选址进行调整,对于取消的固定和中心避难场所必须提出新的选址范围,且必须满足应急避难场所的规模、服务半径等指标体系要求。
规划为固定和中心避难场所的场地,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本规划和相关标准统筹编制建设方案。遵循“因地制宜,平灾结合”的原则划定各相关避难场所的各功能分区,配置相应的应急设施,并提出有效避难面积、可庇护⼈数、应急配建项目等技术经济指标,产权或管理单位配合落实。
(三)资金保障
市、区两级应急部门要积极申请财政资金,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推动市属、区属管理的公园、绿地、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学校等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相关建设任务,并做好后期运慧在理。
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多渠道筹措资金,引进民间资金和社会资金,鼓励政府与企业合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应急管理部《维管应急“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2018-2022年)》,对应市委市政府《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自组建以来,始终将“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作为工作指引,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把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推进,加强信息化资源整合和平台建设,夯实信息化基础设施,强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应急管理信息化先后跨越数字化、网络化阶段,迈入了智慧应急新时代。
1.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
编制《天津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框架(2019-2022年)》,明确应急管理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目标,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化工作机制,依据“蹄疾步稳、急用先行”的原则,启动“天津应急管理信息化(一期)项目”建设,边建设,边完善,边推进,边总结。立足本地信息化发展实际,制定一批涉及数据交换、支撑服务、业务应用、安全保障等应急管理信息化标准规范。按照统筹发展、集约建设原则,市应急局加强工作部署、整体推进,全市应急部门信息化统一建设内容、统一建设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工作步调,基本形成了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全市“一盘棋”格局。
2.应急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跨越式发展
基于IPv6技术体系,部署建设指挥信息网,实现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三级消防救援部门的网络覆盖和互联互通,形成韧性抗毁指挥信息网络。天津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应急管理部、16个区应急局及水务、地震、气象等业务相关部门视频会商系统直通,并通过“互联网+VPN”模式,实现了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重点监管企业的视频会议系统连线。指挥信息网与视频会商系统的建设,为战时应急指挥、决策会商提供了更好技术支撑。
3.大数据资源加速汇聚
建成应急管理数据治理系统,依托应急管理部信息资源门户和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和开放平台,汇集规划与自然资源、地震、水务、气象、公安、海事、林业等部门监控视频,接入应急管理部和天津市27个委办局的278个数据项合计约45亿条,汇聚原有业务系统数据项目108项约3.2亿条,数据量比系统建设前有超过10倍的增长。依托数据治理系统,应急管理数据与资源目录实现了分级分权限全市共享。建设天津市应急管理态势感知平台,建立起约1816平方公里的三维倾斜摄影数据、三维精模和三维实景数据的“应急管理一张图”。丰富的数据种类和精细的交换共享管理能力,为跨业务、跨地域、跨部门的应急管理大数据分析奠定了坚实基础。
4.业务应用逐步深化
建成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分级分权使用的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原有4个业务系统和新建13个业务系统全部上云部署。建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成1221家5180路视频监控数据以及120家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罐区)5386个传感监测点位的实时感知数据的接入。搭建12350、指挥救援、移动指挥、决策支持、监测预警、OA办公、培训教育、统一门户、资源管理、预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并通过融合感知一张图可视化呈现。应急智搜等综合性智能应用上线运行,知识库、应用超市、统一入口、统一用户身份认证等基础功能也形成了较强的上层应用支撑能力。
5.应急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持续开展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工作,修订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组织制定了《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安全考核制度》、《网络安全考核制度》及《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配备,强化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初步完成安全保障体系和智能运维体系的雏形搭建,采用统一身份管理、访问授权等技术,重点构建安全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应用安全,保障云上应用安全稳定,逐步实现对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多层次、全维度的安全防控;部署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全面掌握全市指挥信息网内安全态势,保障信息网络以及应用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可靠运行。
6.应急通信保障能力保底可靠
建设以市应急局、滨海新区应急局双卫星基站为基础,以卫星便携站、动中通指挥车为延伸,以现场自组网、天通电话为前突的三级通信保障体系。并以“三断”条件下的通信保障为工作标准,综合谋划卫星、现场自组网、公网等多种手段,形成了立体连接、分层保底的通信保障方案。并以点名调度、演练拉练、战时应急等实际业务需求为保障场景,积极推进灵活使用、公专结合、宽窄结合、覆盖应急与消防救援多部门的现场应急通信保障方案,应急通信核心能力逐步提升。
1.“丰度不足”—隐患发现监测预警手段有待丰富
应急管理部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较低。一方面,灾害监测预警所需的系统性、标准化基础信息的数据量、颗粒度、覆盖度、精细度和鲜活度,不足以支撑深度分析与挖掘,尤其在跨部门、跨层级场景下,数据资源接入与汇聚程度难以满足业务支撑需求。另一方面,面向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监测预警和风险感知等业务工作,对智能化、智慧化、信息化技术挖掘与结合不够深入,监测预警和风险感知能力难以满足全域感知、全面监测、及时预警的性能需要。
2.“深度不足”—智慧化科学化技术应用有待深化
各级应急部门信息化建设层次和水平不均衡,应急管理信息化技术和手段仍未成为日常工作开展的首选,更多依靠资源、资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支撑应急工作,日常使用的业务系统也多数停留在数据统计和工作流程数字化的层面,智能应用开发和应用深度不足。对未知风险和安全隐患缺少智慧化、科学化的精确辨识和应对能力与手段,应急通信保障与“泛在连接、随遇接入”的实战要求仍有差距,距离“智慧应急”这一新时代应急管理能力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3.“强度不足”—专业化人才队伍数字素养待加强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专业化、科学化、常态化人才队伍保障能力依然偏低,内设与直属机构设定不尽相同,在编人数与实际工作需求不相匹配,尤其是基层应急管理部门在信息化人才保障方面存较大缺口,应急管理信息化人才捉襟见肘,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应急管理部门缺少专业化、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制度机制,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和社会治理手段相对单一,监管效能偏低,人员数字素养有待提升。
1.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是天津市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适应科技信息化发展大势,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市委、市政府印发《天津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了数字化成为“十四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全方位、全领域的数字化发展,构筑数字时代竞争新优势。
2.新兴信息技术为智慧应急发展提供支撑
当前,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特别是5G、工业互联网技术突飞猛进,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和人工智能应用提供了新的高速、智能平台,人工智能将在广域监测、大数据分析研判和精准预警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瞄准应急管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大势,引领和带动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升级,是我们在“十四五”时期难得的历史机遇。
3.智慧应急是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科学、全面、开放、先进的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业务流程再造和工作模式创新,有利于提高灾害事故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智能决策支持、社会动员等应急管理能力。强化实战导向和“智慧应急”牵引,推进先进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的深度融合,有利于提高应急管理智能化水平,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特征的现代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科技信息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面向实战、服务实战的理念,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上见行动见成效。按照市领导在调研天津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时的指示要求,以及应急管理部《智慧应急“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促进培育新机制新模式,形成全市一盘棋新格局,全面建成国内领先水平的“智慧应急”信息化体系,为推动天津市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统一规划布局、统一部署模式、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汇聚,加强对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工作的统筹指导,立足当前、面向长远、有序推进,确保应急管理信息化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
2.业务驱动,实战主导。以需求为依据,以问题为导向,紧密围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先进信息技术在传统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改革创新的关键作用。以数据为要素,以应用为核心,促进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发挥信息化效能。
3.科技支撑,创新引领。把握先进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虚拟现实、增强现实、5G通信、北斗导航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应用,加强应急管理技术创新、应用创新和模式创新,不断激发创新内生动力、营造创新良好生态、拓宽创新发展途径。
4.集约建设,众创共享。立足业务协同与联动需求,把握大数据时代特征,按照集约化原则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广泛汇聚信息资源,构建共享服务体系,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消除信息孤岛。运用互联网思维,鼓励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营造众创众智的新生态。
应急管理信息化“十四五”规划核心指标
序号 | 指标内容 | 预期值 | 指标性质 |
1 | 不断优化完善应急管理指挥信息网络 | 覆盖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三级消防救援部门以及业务相关部门、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等。 | 约束性 |
2 | 370Mhz窄带通信网络建设 | 搭建联通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事故救援现场的窄带通信网络。 | 约束性 |
3 | 信息资源池建设 | 完成全市应急管理知识库、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数据库等专题库建设,完成汇聚全市应急管理信息资源的大数据库建设。 | 约束性 |
4 | 业务应用 系统建设 | 完成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全市应急管理专家资源管理等系统建设。 | 约束性 |
5 | 已有系统功能 升级完善 | 交级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资源管理等已有业务系统功能。 | 约束性 |
6 | 安全生产 数据接入 | 新增接入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和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装卸站台监测监控数据,加快涉粉作业人数超过30人的粉尘涉爆重点企业监测联网。 | 约束性 |
7 | 自然灾害数据 融合接入 | 完成气象、地震、升通、住建、公安等部门应急业务相关数据、自然灾害风险综合普查数据接入。 | 预期性 |
8 | 应急管理运维 保障与安全防护 | 建设天津市应急管理运维管理系统、安全防护管理系统。 | 约束性 |
分项目标:
——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结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全面建成覆盖多灾害事故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实现工贸、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城市生命线的重点区域感知,监测预警及风险识别智能化和精细化取得实质进展。
——监管执法科学精准。加大多平台信息共享力度,进一步深化监管执法全过程的精细度、可视度,以数据说话;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执法”模式,达到执法标准、规范、精准。
——指挥决策运行高效。进一步推动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完善,各指挥要素布局合理。应急管理信息基础设施逐渐完备,指挥通信纵横贯通,灾情信息引接通畅,具备数字化指挥手段,灾情研判和智慧决策能力显著提高。
——应急通信保障有力。推动灾情情报信息进一步整合,加强信息共享与协同行动能力,提升应急综合救援、专业救援的通信保障能力水平。
——社会动员广泛有序。全社会预警发布能力逐步具备,新闻宣传力度持续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为提升应急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打牢基础。
——运维防护安全可靠。以自动监控、智能管理为目标的应急管理运维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终端安全、移动安全防护能力持续提升,形成多层多维应急管理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2023年发展目标
全面推进天津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感知网络、通信网络、数据资源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提升工程、灾害事故综合监测预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智慧监管工程、辅助决策能力提升工程、应急救援实战能力提升工程与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程等有关项目立项;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监管执法等重点业务应用智能化取得突破。完成应急管理运维管理系统、安全防护管理系统建设。
第二阶段:2025年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智慧应急体系初步形成。先进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数据驱动决策新模式取得明显进展,深度应用模式基本建立。形成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的防灾减灾救灾模式,以“早期预警、科学决策、快速指挥、精准执法”为智慧内涵的天津市特色“智慧应急”体系基本形成,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应急管理先进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健全,众创、众筹、众享的智慧应急联合创新生态基本形成。
以数据驱动应急管理业务,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感知、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更好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智慧应急”建设,持续实施“2152”(双网、一平台、五类智慧应用体系、运维及安全保障体系)工程,夯实应急管理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全面助推应急管理五大能力和信息化智慧水平。
1.构建应急保障通信体系。加快与应急管理部通信网络对接工作,推动形成综合多种卫星资源的高可用、全域覆盖的卫星通信网络应用,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卫星通信保障能力。建成移动为主、固定为辅的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打通现场与各级指挥部门语音通信链路。加强高通量卫星通信、4G/5G公网、宽窄带网络通信等多种通信手段融合,不断提升极端复杂条件下的前突侦查通信能力、极端情况通信保底能力和大面积、大规模应急救援通信保障能力。
2.强化应急管理数据汇聚融合。逐步汇聚融合应急管理各类业务数据信息,实现防汛抗旱、地震地质、气象等灾害感知数据及其他有关数据进一步汇聚融合。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传送应急现场音视频信息,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和队伍、装备、物资等要素动态信息,构建应急管理大数据库。
3.深化应急管理数据治理和服务。加强应急管理数据资源体系统一规划,编制形成“全市统一、动态更新”的应急管理信息资源目录。加强数据治理,强化对各类应急有关数据信息资源的收集、存储和更新管理,实现应急管理信息资源数据统一编码、一数一源、动态更新,为应急决策支持提供强力支撑。
4.打造智慧应急中台支撑能力。围绕应急管理业务需求,汇聚融合物联数据、速报数据、视频数据、互联网数据,构建应急管理大数据资源池,逐步形成功能强大、数据丰富的应急知识图谱,健全完善应用工厂和应用超市,形成应急管理全业务、多场景、智慧化服务能力,为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灾情核查等业务应用提供智能化支撑。
5.建设智能应急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防护体系。加强应急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规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防护应对处置流程,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防护工作模式由“事后追溯”向“事前感知”转变。加强网络攻击防御能力,打造实时、智能、敏捷的“云网边端”一体化应急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安全防护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技术体系。在骨干企业、化工园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工业互联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试点建设,针对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等重大风险隐患,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深化健全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系统互联,形成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一张网。以感知数据为支撑,构建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预警模型,实现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监测、评估和趋势分析,形成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一张图,为重点监管、精准执法、科学施策提供支撑。
2.完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数据体系。围绕地震、城市内涝、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等重大灾害,汇聚自然灾害监测数据,支撑全市自然灾害隐患动态监测。建设完善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功能,汇聚自然灾害全要素,实现灾害风险实时监测、综合研判和分级预警,形成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一张图,提高多灾种一体化的灾害链综合风险预警能力。
1.提升精准监管能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动态研判分析企业实时监测数据、视频监控数据、政务服务数据、监管执法数据、信用监管数据、违章经营数据和互联网舆情数据等,综合分析研判企业安全风险,助力企业安全风险智能识别和自动预警功能实现。加强与有关部门企业诚信数据交换共享,实现失信企业联合惩戒信息协同。推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制定,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智能化,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化水平。
2.提升精准执法能力。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建设和应用,大力推动网上执法、视频巡查、电子文书、智能辅助等新型执法模式,提升精准执法能力。推动法律法规标准库、案例库和安全生产执法知识图谱功能建设,助力监管执法流程和自由裁量标准规范完善。推动执法终端智能化升级,推动风险隐患自动识别、执法标准智能关联等智能化应用功能实现,助力现场执法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文书、视频记录等执法环节智能化水平提升。
1.提升数据核灾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卫星遥感影像、运营商人员位置信息、电力等大数据分析,及时对受灾人员、受灾范围、房屋倒损、损毁设施等灾情信息开展数字化核查,提高灾情核查效率,助力提升灾害损失智能评估能力。
2.提升指挥决策能力。面向城市内涝、森林火灾蔓延、危险化学品爆炸、地震地质等灾害事故及多灾种耦合事故,推动各类灾害事故救援情景构建,助力应急指挥辅助决策能力提升。完善“应急指挥一张图”,强化预案智能匹配、队伍调度、物资保障、应急处置等全方位、智能化救援指挥决策支持能力,实现基于一张图的灾情信息汇聚、现场灾情动态研判、灾害事故模拟推演和应急指挥辅助决策。
3.提升应急救援会商研判能力。面向城市内涝、森林火灾蔓延、危险化学品爆炸、地震地质等灾害事故,构建场景化、智能化、可视化的专题会商研判系统,提升面向实战的专家研判会商能力。实现基于一张图的灾情信息汇聚和现场灾情动态展示,完善灾害事故趋势分析、影响范围分析、人口热力分析、灾害损失评估、应急需求分析、次生衍生灾害事故预测等综合分析研判能力,实现“综合研判一张图”。
1.助力动态情报体系形成。推动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接警系统数据整合,实现与其他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灾害事故警情共享互通。强化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支撑,完善灾情员和社会公众报警渠道,逐步形成多渠道、多部门联动的接报警数据接入体系,提升应急接报警灵敏响应能力。
2.助力指挥体系协同能力提升。建立完善应急指挥信息联动共享机制,推动应急指挥处置流程完整顺畅。打造“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的智慧应急指挥系统,增强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和跨领域协同能力,助力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应急指挥调度能力提升,推动应急救援智能化、扁平化和一体化实现。
3.助力数据救援能力提升。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及时掌握受灾人群和物资需求,智能匹配救灾物资和调度方案,助力精准救助能力提升。借助互联网公司和电信运营商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结合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普查成果,充分利用北斗、卫星遥感、5G+无人机等新技术,提升灾害事故区域的人口分布、关键基础设施损毁情况、道路通行能力等分析能力,助力科学救援能力提升。
4.提升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水平。掌握各部门实物储备、企业产能储备、社会物资储备等动态信息,逐步实现多部门应急物资综合性信息共用共享,助力提升应急物资保障的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数据信息动态管理。推动救灾捐赠管理功能完善,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联动、动态汇总,强化全流程管理,助力物资调拨决策分析科学性、合理性、高效性提升。
助力应急动员能力提升。加强对社会力量信息的集中管理,加强对信息员、应急物资的组织管理,推动社会力量专业技能、装备配备等基本信息汇聚接入。推动基层各类应急信息系统或网络平台整合,推动应急管理部门与预警信息发布部门的联合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提升。
1.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公网专用、固移结合”的应急指挥无线通信网,完善窄带通信网覆盖能力,强化应急灾害现场骨干节点接入应急指挥信息网能力。充分利用各类应急通信保障资源,充分利用消防救援队伍通信保障手段,做好对接融合,提升重大灾害事故前方指挥部和救援现场通信保障水平。加强全灾种应急通信建设,实现视频会议系统、手机、固话、卫星电话、移动指挥车、手持单兵等多种通信终端融合联通,确保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条件下通信畅通。
2.应急大数据资源支撑工程。建设完善应急管理大数据库,完成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行业领域数据的接入。加强应急管理信息资源规划,建设应急管理大数据信息资源库,实现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指挥救援全面覆盖和数据接入、处理、管控和交换共享服务。建设全市应急管理知识库系统。
3.智慧应急中台能力提升工程。围绕地震、台风、暴雨洪涝、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爆炸及泄露扩散等重特大灾害事故及多灾种耦合事故,推动场景化、智能化灾害风险研判会商、灾害影响评估及次生衍生事故风险分析等专题模型构建,提升多灾种、灾害链智能化分析能力。
4.智慧协同业务深化工程。依托天津市“智慧应急”联合创新中心形成的集智众创环境,打造天津市应急管理“一张图”,实现各部门、各企业、社会公众对地理信息图层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集智众创,引导优势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深度研发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社会动员五大类智能业务应用,按照“建管用”一体化的模式,逐步根据实战需求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态势感知能力。
5.建设应急管理运维管理系统、安全防护管理系统。打造智能化的应急管理运维管理系统,实现运维自动化、服务化、智能化的融合。建设认证授权与密码服务,建设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终端安全、移动安全的应急管理综合安全运营管理系统,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实现多层多维的安全防护。
6.推进“雁阵行动”信息化试点深入开展。落实应急管理部智慧应急“雁阵行动”,集中扶持、打造样板、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快速提升全市整体应急管理智慧化水平。推行区级信息化试点先行工作,围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监管、地下管网管理、建筑工地管理等方面搭建信息化管理系统,探索新时期“互联网+监管”运行管理模式。
1.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升级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新增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和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装卸站台监测监控数据,系统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及自动预警等功能。加快涉粉作业人数超过30人的粉尘涉爆重点企业监测联网。推动化工园区风险评估与分级管控云平台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全流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加大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数据接入范围。升级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汇聚气象、水务、规划与自然资源、地震等相关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构建协同联动、全域覆盖的监测预警网络,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风险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汇聚各相关部门自然灾害致灾因子、承灾体、历史灾害、减灾能力等灾害风险要素调查成果和主要灾害隐患、综合隐患评估成果信息,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数据库。
1.安全执法智能化升级。基于现有行政执法系统的业务和数据基础,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智能化改造,围绕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提升完善系统功能,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安全生产执法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基于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探索智能网络巡查执法功能,推动实现对联网企业在线智能监管执法高效开展。
2.安全监管智能化升级。利用大数据分析关停企业用电和人员活动等情况,查找违法生产线索。建设智慧企业安全画像,实现企业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分级管理和智能预警。推动企业诚信数据互联互通,开展企业安全诚信大数据分析,实现智能化企业诚信评价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系统数据接入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实现监管部门、企业、保险机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1.提升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基础支撑能力。按照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大数据统一规划,编制天津市应急管理信息共享目录,规范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全市各级应急部门的数据使用和服务能力。根据实际信息需求和应用需求,强化部级大数据应用平台应急管理信息、模型算法、知识图谱、智能应用等基础服务调用,汇聚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实现与部级大数据应用平台互联共享。
2.加强应急管理数据分析应用。基于天津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重点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灾情数据统计、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监管执法、应急力量物资、应急预案方案、重点监管企业用电等基础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为风险防范、预警预报、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提供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手段。依托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应急预案数字化、可视化管理。
1.救灾和物资保障管理系统提升工程。丰富完善物资保障管理系统功能,采集和监测各级各类应急物资信息,逐步提升救灾物资保障过程化信息管理能力。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数据库,纳入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框架内。
2.市级指挥中心信息化支撑能力提升。推动指挥中心信息化设备装备与指挥体系进一步融合,汇聚各级各部门数据资源,打造完善应急指挥专题数据基础数据库,推动纵横贯通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加速形成。依托京津冀三地应急指挥信息化系统,共同推进三地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优化和完善相关技术手段,逐步实现应急队伍、应急专家队伍、物资装备等数据管理系统对接共享。
应急动员能力提升工程。汇聚接入社会力量专业技能、装备配备等基本信息。推动基层各类应急信息系统或网络平台整合,加大新技术新手段和传统手段的整合应用。依托“津治通”平台实现灾害事故报送、舆情收集、研判决策、快速响应与行动的有效对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应急管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信息化建设与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一体推进。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信息化建设“规划引领、集约发展、统筹建设、扁平应用”的总体要求,将应急管理信息化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组织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和考核办法。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为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发挥市场资金作用,建立与新技术、新模式相适应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模式。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的风险评估和管控,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防范廉政风险。
建立市应急局统筹协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信息化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建立覆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应用考核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化各项制度,为规划快速推进提供坚强保障。强化前沿技术应用推广,推动天津市“智慧应急”联合创新中心建设,建立开放的“政产学研用”技术创新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能力评估工作。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加强规划落实督导,从规划组织管理情况、规划实施情况、规划效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确保应急管理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