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我局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16日
(联系人:吴震;联系电话:28051693)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天津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参照应急管理部《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待颁布),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称应急物资(含应急救援装备),是指为有效应对处置自然灾害类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所必需的抢险救援物资、应急救援力量保障物资和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其中抢险救援物资是指防汛抗旱物资、森林防灭火物资、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安全生产救援物资等;应急救援力量保障物资是指相关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援所需的应急保障物资;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物资是指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安置的生活救助物资等。
历年以来,全市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职责和工作需要积极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本市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法制初步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初步形成,应急物资储备规模逐步扩大,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为“十四五”期间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打下较好基础。
1.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法制初步建立。制定《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为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提供法制依据。制定《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全市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做出总体设计,提出总体要求。建立市、区两级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相关制度文件,初步形成分层级、分类别、分部门的应急物资保障体制和定期采储、调用补充、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2.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初步形成。目前市级层面已建成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3个,救灾物资储备库3个。积极推动区、街镇、村(居)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制定《天津市居民家庭应急储备物品建议清单》,鼓励居民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初步形成了覆盖“市—区—街镇—村(居)”四级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3.应急物资储备规模逐步扩大。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严格执行应急物资增储任务,本市应急物资储备数量逐年增加,品种不断丰富。例如市级防汛抗旱物资共储备3大类57种;市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共储备6大类14种;市级救灾物资共储备3大类19种。同时各区、各街镇等也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储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
4.应急物资储备模式日趋完备。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按照计划,扎实开展应急物资的实物储备;市应急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积极开展防汛抗旱、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的协议储备;市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应急物资的产能储备。市应急局组织签订了《京津冀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市应急局、市红十字会制定了《防灾减灾救灾联动工作方案》,市应急局、市粮食和物资局与京东集团签订了《完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省市、部门、政企之间积极开展密切合作,探索应急物资储备协同共建。
5.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应急局开发建设了“天津市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该系统日常状态下可实现应急物资储存单位、储存地点、数量、品种及物资状态等信息的统筹管理;应急状态下可实现应急物资信息的快速查询、集中展示、快速定位等功能,为突发情况下应急物资的快速统筹调度提供决策支持,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6.应急物资调运能力不断加强。市交通运输委加强道路应急运输能力建设,形成一次性运送2250名人员和1700吨应急物资能力。市交通运输委与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分别建立了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救援车辆绿色通道保障机制。市粮食和物资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天津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市级救灾物资具备在12小时内发运能力。
“十四五”时期,是天津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一基地三区”定位、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本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压力增大,以及人民对美好生活期盼的日益增长,应急物资保障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以往实践中存在着的一些短板和不足也需要弥补和提升。
1.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建设尚不完善。应急物资保障统筹机制有待健全,应急物资储备日常工作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不够完善;应急状态下的统一调度能力有待加强。各级、各行业应急物资储备责任分工不够清晰,保障能力不够均衡,特别是基层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工作仍需加强和完善。
2.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仍需加强。应对重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仍需提升。实物专储、实物协议储备、产能储备梯次尚需进一步优化,协同配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军队、企业、社会协同联储模式不完善,共享共用程度不高。科学完善的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布局尚未形成。
3.应急物资保障科技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现有应急物资科技含量有待提升,高性能、高效率装备配备有待加强。个别储备设施自动化程度不高,应急状态下工作效率有待提升。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水平仍需提高,对应急物资发展的趋势跟踪、科技跟踪、信息跟踪不够。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以应急管理工作需求为导向,以补齐短板为重点突破方向,不断提高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和水平。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各级党委在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各级政府的主导地位,加强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协同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发展局面。
2.坚持分级分类,统分有序。按照“全市统筹、各方协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落实市、区、街镇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储备职责,构建种类齐全、功能完备、统筹平衡、保障有力的储备模式。
3.坚持复合发展,科学高效。综合运用实物、协议、产能等多种储备方式,科学优化实物、协议、产能储备的梯次和比例。推进建立部门间、行政区间、政企间资源共享通道,逐步形成复合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4.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在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应急物资科技创新。加强体制机制、工作理念、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创新,不断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到2025年,从体制机制、体系建设、储备规模、保障模式、调配效能、管理水平等方面着力提升本市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初步形成科学完备、统筹有力、层级清晰、执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市级层面发挥市应急委、市减灾委、市安委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逐步建立跨层级、跨部门的应急物资保障统筹协调机制,在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分工、工作推动、衔接中央等方面逐步形成统筹协调能力;建立应对重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调度机制和应急物资调拨制度,推动构建应急状态下高效有序的应急物资保障指挥模式。
完善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应急物资储备实施、日常管理、调运投送等方面的责任和权限分工。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拨、更新轮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制定重大灾害事故应对相关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建立健全包括重要民生商品在内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目录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摸清现有保障能力底数,明确所需应急物资品种、数量、储备模式清单,制定年度储备计划。市级防汛抗旱物资保障能力能够基本满足我市市级重要河道险工险段应急防汛抢险需要。市级救灾物资可保障13万人口安置。根据储备工作需要,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委托等方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设立2个以上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分中心,建设蓟州区森林灭火应急指挥保障物资库。
推动建立完善权责清晰、层次明确的“市—区—街镇—村(居)”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制定基层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逐步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推广《天津市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积极推动开展居民家庭应急物资储备。
进一步巩固政府实物储备在本市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中的主体地位。针对市场保有量充足、保质期短、养护成本高的应急物资,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合理提高协议储备比例,优化协议储备结构。推进应急物资产能储备工作,制定应急物资装备产能储备目录清单。探索建立军地共享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京津冀协作,有效提升应急物资筹措能力。
建立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综合交通紧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装备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紧急运输能力。制定运输资源调运、征用、灾后补偿等配套政策,加强与大型骨干物流企业应急物资装备紧急运输合作。
各级各部门优化调整应急物资的储备品种,强化高新技术运用,加强高性能、高效率装备配备。根据现有库房实际情况和需求,推动开展现有仓库设备设施自动化、机械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数据信息动态管理。
完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设立2个以上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分中心,构建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救助物资储备网络。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统筹救灾物资数据资源,加强常态化、信息化统筹管理。
优化升级现有应急物资资源管理系统,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扩大应急物资数据统筹范围,动态管理各区、各主要市级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等应急物资数据。开发应急物资统筹调度功能模块。加强与应急管理部和本市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联通融合。
市、区两级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牵头单位要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任务承担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工作计划的衔接,保障规划实施有序推进。
市、区两级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资金保障机制,保障应急物资工作开展各项经费需求。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规划实施所需经费,加大资金投入,保证使用效益。
市、区两级要推动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本级应急管理相关考核范围,监督规划实施,准确掌握本级工作进度,定期开展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修正,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效。
附件:天津市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任务分
工表
序号 | 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 | 工作内容 | 部门分工 |
1 | 总体目标 | 到2025年,从体制机制、体系建设、储备规模、保障模式、调配效能、管理水平等方面着力提升本市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初步形成科学完备、统筹有力、层级清晰、执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 市应急局、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 | 主要任务 | 市级层面发挥市应急委、市减灾委、市安委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逐步建立跨层级、跨部门的应急物资保障统筹协调机制,在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分工、工作推动、衔接中央等方面逐步形成统筹协调能力。 | 市应急局牵头,各市级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3 | 建立应对重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调度机制和应急物资调拨制度,推动构建应急状态下高效有序的应急物资保障指挥模式。 | 市应急局牵头,各市级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
4 | 完善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应急物资储备实施、日常管理、调运投送等方面的责任和权限分工。 | 市应急局牵头,各市级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
5 | 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拨、更新轮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制定重大灾害事故应对相关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 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应急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6 | 建立健全包括重要民生商品在内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目录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 | 市应急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
7 | 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摸清现有保障能力底数,明确所需应急物资品种、数量、储备模式清单,制定年度储备计划。 | 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应急局、各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8 | 市级防汛抗旱物资保障能力能够基本满足我市市级重要河道险工险段应急防汛抢险需要。 | 市应急局、市水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
9 | 市级救灾物资可保障13万人口安置。 | 市应急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
10 | 根据储备工作需要,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委托等方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 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应急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11 | 设立2个以上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分中心。 | 市应急局牵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相关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
12 | 建设蓟州区森林灭火应急指挥保障物资库。 | 市应急局牵头,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蓟州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
13 | 推动建立完善权责清晰、层次明确的“市—区—街镇—村(居)”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制定基层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 | 市应急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相关部门等单位分工负责。 | |
14 | 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逐步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 市应急局牵头,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
15 | 推广《天津市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积极推动开展居民家庭应急物资储备。 | 市应急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
16 | 进一步巩固政府实物储备在本市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 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应急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17 | 针对市场保有量充足、保质期短、养护成本高的应急物资,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合理提高协议储备比例,优化协议储备结构。 | 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18 | 推进应急物资产能储备工作,制定应急物资装备产能储备目录清单。 | 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
19 | 探索建立军地共享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京津冀协作,有效提升应急物资筹措能力。 | 市应急局牵头,市财政局、天津警备区等单位分工负责。 | |
20 | 建立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综合交通紧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 | 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应急局、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
21 | 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装备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紧急运输能力。 | 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应急局、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
22 | 制定运输资源调运、征用、灾后补偿等配套政策,加强与大型骨干物流企业应急物资装备紧急运输合作。 | 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
23 | 各级各部门优化调整应急物资的储备品种,强化高新技术运用,加强高性能、高效率装备配备。 | 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应急局、各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24 | 根据现有库房实际情况和需求,推动开展现有仓库设备设施自动化、机械化、智能化升级改造。 | 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25 | 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数据信息动态管理。 | 市应急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委网信办、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
26 | 重点项目 | 天津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分中心工程 | 市应急局牵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市财政局、相关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
27 | 天津市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二期)工程 | 市应急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委网信办、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