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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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47431U/2022-0004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防风险除隐患

保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安委〔2022〕6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22〕4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工作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现将《工贸行业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工贸行业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2022年4月19日                     

(联系人:周彬;电话:2805167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工贸行业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

排查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和“四铁”要求,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和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

三、整治范围

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对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纺织、建材、烟草、商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开展整治。

四、整治工作安排

(一)重大风险隐患方面。

结合市应急管理局“金属冶炼企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三个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查工贸行业企业是否存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中行业类和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所列情形以及“钢8条”、“铝7条”、“粉6条”等25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所列情形。

(二)教育培训方面。

严查是否存在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未按计划实施培训的情况;是否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情况;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经应急管理局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方面。

1.检查工贸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情况、工贸企业隐患自查及整改情况。

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检查工贸企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督促其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督促落实整改。

3.检查依法应进行安全评价的工贸企业,其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存在漏评虚假评价。

    (四)燃气方面。

工贸企业内使用燃气的设备设施、燃气报警装置、撬装站等非城镇管道供气的设备设施(上述设备设施中的特种设备除外)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要统筹安排,确保人员力量匹配工作任务;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工贸一线督导,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检查扎实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各区应急管理局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等多种手段,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现2022年全市工贸行业重大隐患以及“钢8条”、“铝7条”、“粉6条”动态清零,查处一批培训制度不落实的企业,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升培训考试质量;市应急管理局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区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二)各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按照“四铁”、“六必”的原则,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情形恶劣的要坚决做到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责成企业认真查找问题所在并处理有关责任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同时责成有关单位认真处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上一级责任人责任。

(三)各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办〔2022〕8号)中应急管理部门的责任分工,发现企业厂房使用村(居)民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或移交有关部门。

(四)各区应急管理局在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燃气方面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对企业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名称、单日使用量、总储存量、储存方式,燃气储存装置的储量)进行登记建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为进一步做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请各区应急管理局自2022年5月始,每月第1周内将截至上月底的数据填入《工贸行业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月报表》报送市应急管理局。(邮箱:aqjcc@tj.gov.cn)

附件:工贸行业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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