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天津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完善体系、预防为主、专项整治、提升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应急管理工作之为保障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决有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三个全面”的要求,专题制定方案,深入进行动员部署,采取领导领学、专家导学、办班研学、活动促学、个人自学等方法,持续深入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紧密结合党中央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上来,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主题和精神要义,提高站位抓落实,聚焦任务见成效,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应急管理系统落地生根。
(二)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决捍卫核心地位、维护核心权威,毫不动摇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根本遵循,盯紧各项重点任务,发挥牵头部门统筹抓总作用,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见到实效。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实行清单式管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着力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强化政治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抓好重点项目风险防控,加大对专项资金监督力度,严格落实“三书”工作办法。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回访教育等工作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着力健全风险预警预防体系,提高事前防范水平
(四)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推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15条措施》落实落地,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高质量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将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深化《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通过视频调度、情况通报、警示约谈、暗查暗访、挂牌督办、述职评价、追责问责、举报奖励等8项机制的实施,协调推动各区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五)深入推行双重预防和事故双控机制。扭住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这个根本,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持续深化三年行动成果,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推动企业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环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制定标准化工作模板,印制口袋书、小册子、明白卡,让一线员工一看就懂、对标执行;并对已达标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实施年度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目标“双控”管理,分为工矿商贸事故、道路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和其他事故四项,按照前三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平均值确定控制目标,“双下达”至各区、相关市级部门,并将评价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切实压减严控事故发生。
(六)有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紧盯重大安全风险,针对各行业、各区域开展全覆盖评估工作,在《天津市安全生产和城市治理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的实施方案》基础上,深化安全风险评估,将风险、隐患、分析和防范措施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动态管理。针对城市安全风险,聘请国家权威机构,开展新一轮城市风险评估,在2-3年时间内,精准评估城市生命线、重点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存在的风险,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三、着力深化专项整治,扎实推进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七)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上下功夫,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消防、建筑施工和自建房、危险化学品、工贸、道路运输、交通渔业、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文旅、疫情防控等重点行业领域,定期进行风险分析,抓住关键和要害,列出隐患清单、任务清单,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组织开展综合排查整治行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八)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围绕“一防三提升”,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检查,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组织专家对化工园区和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指导帮扶,深入排查整治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实施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提升人员技能素质;完善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和化工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紧紧抓住工贸重点领域和环节,巩固“百日清零”成果,聚焦钢铁、铝加工(深井制造)等7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工贸企业风险防控水平;加强安全培训政策指导,夯实安全培训基础,提升安全培训考试工作水平;指导推动工贸企业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非煤矿山行业专项整治。
(九)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执法,量质同升,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停产整顿、联合惩戒、行刑衔接、追责问责等手段,对不顾安全、漠视生命的企业坚决依法处理。严肃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坚持事故导向,针对建筑施工高坠、硫化氢中毒等事故多发领域和事故多发频发的行业、区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采取通报、警示、曝光等措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出台《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指导手册》,规范事故调查程序。强化12350投诉举报特服热线“顺风耳”作用,推动发现隐患的“触角”向基层、社区、企业延伸。
四、着力完善应急处置体系,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十)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强化市应急委办公室作用发挥,推动市区两级应急委职能履行。建立健全防汛紧要期、重大灾害事故处置期间、重大活动时段相关单位集中会商研判、联合指挥调度机制,完善各类事故灾害处置叫应机制,健全以应急委为指挥中枢、各成员单位为着力点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深化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机制、“京津冀”协调联动机制、基层区域应急联动等“三个应急机制”落实,提高协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开展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119指挥中心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推动建立统一接警、分类指挥处置的工作规则和流程,确保应急系统时刻处于“激活”状态,遇情况快速启动,扁平化指挥。
(十一)持续深化应急预案应用。制定《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全面规范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培训等工作。固化应急预案试点建设成果,组织制定《天津市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地方标准,形成长效机制。以贯彻“一法一条例一办法”为抓手,开展企业预案规范化建设,从预案编制、力量强化、培训教育、监管执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面压实主体责任。围绕危化品、防汛、地震、森林火险等重点领域,以及预警叫应、启动响应、指挥处置、支援保障等重点环节开展实战演练,推动预案实体化。
(十二)建强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机制,制修订《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天津市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机制,进一步规范人员编成、队伍管理、职责机制等内容。着眼加强区域应急力量建设,选择工作基础扎实、专业能力突出的队伍,打造“一专多能”的综合保障队伍,制定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的制度机制,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提高专业水平和救援能力。
五、着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三)全力构筑防汛抗旱防线。制定《天津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序开展;落实市、区两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重点防洪工程“行政、管理、技术”三个责任人,汛前在主要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应急指挥调度程序,固化防汛工作经验,制定《指挥部强降雨应急处置机制》,综合研判风险分布区域、影响人群,及早启动应急响应。健全预警发布体系,修订《指挥部预警宣传发布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短信等方式,提前2小时发布暴雨预警、安全提示信息,直达基层一线,到户到人。聚焦山洪灾害、中小水库溃坝、蓄滞洪区运用三个最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风险,组织做好各区各行业汛前检查、汛中督导,落细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预警“叫应”机制。提升避险转移和物资储备能力,制定《天津市河道水库超标准洪水群众转移安置方案》,补齐我市超标准洪水群众转移安置预案短板。编制《天津市防汛抗旱物资分级分类储备管理办法》,规范河道堤防抢险物资储备品种、数量和预置位置,增强应急救援能力。推动水务部门加快蓟运河等行洪河道堤防达标治理,实施易积水点位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增强工程防洪排涝能力。
(十四)不断提高地震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强化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两大重点任务”推进力度,重点推进市级中心、区级乡村避难场所建设和危化品厂库试点加固工作。针对汛期地质灾害风险提升开展隐患点巡查检查,热备救援队伍,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强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制度建设和力量编成,建立队伍联合会商机制,常态化开展灾害风险研判和救援技能研讨,全力以赴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准备工作。组织指导生命线工程、重点企业和学校、医院、养老院、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各类演练和防震避险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十五)有效防范森林火灾风险。全力配合国家消防救援局增编组建跨区域消防救援机动队伍,指导推动相关区、部门在规划选址、政策保障等方面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完善森林防灭火机制,指导涉农区细化森防预案,优化工作运行、现场救援、调研推动、火险预警等程序,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森林火险研判和监测预警,定期会商研判森林火险形势,发布火险预警。持续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织密森林火险防控网。推动直升机森林灭火救援临时停机坪等建设项目,提高航空应急救援能力。
(十六)大力加强防灾减灾和灾害救助工作。完善防灾减灾机制,推动健全区级减灾机构,确保职能发挥。完善市区两级风险评估区划,编制提升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资政建议,建设市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高标准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出台《天津市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评估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成效。出台《天津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综合减灾规划〉实施方案》,加大灾害隐患信息报送工作业务培训,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础。建立跨层级、跨部门的应急物资保障统筹协调机制、应对重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调度机制和应急物资调拨制度,推广《天津市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研究出台前置区、街(乡镇)的储备机制,推动《天津市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有效落实。指导基层救灾物资储备示范点建设,优化市级救灾物资分散储备布局,开展市级救灾物资增储,深化京津冀区域合作,有效提升本市灾害救助能力水平。
六、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保障工作水平
(十七)强化依法治安。修订《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调整制定《安全生产法》《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相应条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实施分类分级执法,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对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其它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的监督指导,组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打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队伍。出台《天津市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规定》,推进失信主体重点监管和信用信息共享。
(十八)深化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技术支撑”的信息化工作机制,出台《市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应用规范建设,印发《市应急管理局指挥车使用管理办法》和《无线窄带通信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提升数据支撑能力,完善数据资产管理,开展主题数据库建设,编制《应急管理信息资源目录》,加强数据共享与应用。持续推动信息化现有成果的深度应用,加强我市“智慧应急”试点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典型应用的选树工作。提高常态化综合调度指挥、安全生产监测预警支撑能力,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安责险信息管理系统和防汛调度系统相关建设。在部建系统和自建系统的统筹推动的基础上,编制应急管理信息化(二期)建设方案,积极筹备应急管理信息化(二期)建设。
(十九)强化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撑。积极推动与市科技局签订科技支撑合作协议,建立规范的合作交流机制。围绕应急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短板,充分挖掘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应急管理科技资源,组建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科技支撑团队建设,强化科研攻关,持续提升“科技强安”水平。建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在专家资政建言、廉政约束上加大工作力度,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提升制度化、专业化支撑保障水平。大力加强应研院人员条件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广泛开展安全应急理论方法和应用技术研究,通过联合攻关、技术服务等形式为应急管理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持续推动“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和工程实施,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及时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做好规划实施“下半篇”文章奠定基础。积极拓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加强项目储备,推进项目有效实施。
(二十)加强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周”“全国科普日”“森林防火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公开课”“大家谈”“班前会”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统筹各类媒体资源,加强应急管理正面宣传,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和传统手段,着力打通灾害预警“最后一公里”。大力推动天津科技馆“应急科普专区”二期建设和应急科普素材库建设,引导各区各相关部门整合利用公共安全馆、消防馆、科技馆、青少年培训基地和示范学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平台,建设一批区域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积极宣传全市应急系统的先进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着力培育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急管理特色文化。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等专题培训,培训对象注重向行业部门扩展、向基层单位延伸,不断提高基层应急干部专业能力水平。
六、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应急管理铁军
(二十一)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为贤。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持续选优配强机关处室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开展政治素质正向反向测评,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不断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注重在事故处置、抢险救援、乡村振兴、对口援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磨砺干部,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
(二十二)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通过干部家访、个人事项报告查核、经常性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对受处分处理干部积极开展帮扶教育,引导干部纠正错误、奋发有为。充分发挥各类评比表彰的正向激励作用,大力选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我市首次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弘扬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