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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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应急局宣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事项的通告》废止的通告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47431U/2023-0006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应急局宣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营许可有关事项的通告》废止的通告

各区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2022年11月2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营许可有关事项的通告》宣布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其它相关事宜,请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17号)执行。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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