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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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暨专项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47431U/2024-0003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

工作专项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

中秋国庆临近,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工贸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94全国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警示视频会议工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工作

按照94日召开的全国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警示视频会议的工作要求,为坚决遏制工贸企业事故多发势头,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7日,按照“4+2+11”的模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执法攻坚行动。围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轻工行业涉有限空间作业、10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等4个重点领域,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是否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否定期带队开展自查自改。企业现场是否存在违反应急管理部10号令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情形等2个方面。精准聚焦钢铁企业:转炉、电弧炉等炼钢炉的水冷元件是否设置温度、流量监测报警装置,是否与炉体倾动、电极自动断电等联锁。可能发生煤气泄漏、集聚的场所和部位,是否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监测报警装置是否能正常使用,报警信号是否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的场所。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联锁报警系统设置的铝液液位、冷却水流量是否与快速切断阀、紧急排放阀动作联锁。设置的报警联锁参数值是否符合现场实际,联锁动作是否长时间延迟。各联锁动作是否与铸造平台停止下降联锁。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是否规范设置控爆措施。是否存在湿式除尘干式运行。作业场所是否存在严重积尘。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是否组织学习培训并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是否落实监护制,配备了专门的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是否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等11项重点检查内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强化双节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双节期间,企业各类风险增多。各区要保持清醒认识,迅速部署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双节期间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新中国成立75周年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区要结合辖区工贸行业风险特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双节期间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坚决做到三个一次,一个必须,两个从严: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假期期间继续生产的工贸企业,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与值班值守工作;从严管控防范煤气系统、高温熔融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环节;从严审批管控危险作业。同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险情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上报。

三、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此次集中专项执法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人负责,成立执法检查小分队,每日对照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对相关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职的,要一案双罚。当周执法检查情况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汇总、填写专项执法攻坚行动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基础处邮箱(aqjcc@tj.gov.cn)。同时,要在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曝光现场检查情况和典型执法案例,起到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各区应急管理局要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汇总典型问题和典型处罚案例,形成书面报告,于108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书面总结盖章件及电子版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基础处。

市应急管理局在开展专项执法攻坚行动的基础上,加强调度和指导督促,并对在此期间连续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所在辖区进行约谈、通报。

附件:专项执法攻坚行动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202495日                   

(联系人:马俊杰,联系电话:28051673;邮箱:aqjcc@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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