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文件的要求,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作为安全生产部门一项系统工程常抓不懈,主动、及时、规范公开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强化目标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局党组坚持把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安全生产信息的重要渠道,作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作为加强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1名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落实3名办公室人员开展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定期对局机关各处室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评选先进处室、优秀公务员等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局属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和要求,规范了“拟稿人标注、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审送、分管领导签发、公开办发布”的程序,严把信息审批、报送关口,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同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系统安全管理,妥善保管涉密文件,防止涉密事件发生。
(三)突出公开重点,提升公开质量。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从老百姓急需了解的信息入手,排出了七大项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企业安全、事故快讯、财务信息、业务信息等。组织有关处室对本局的行政权力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等进行梳理汇总,并于2015年10月,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及其他类别在内的5个方面157条权力清单。为依法行政、接收社会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升级局门户网站。新增了视频宣传、征求意见等板块,先后发布了预防硫化氢中毒、安全带生命带危险案例、第四届安全生产电视作品展映等内容,并通过征求意见板块征求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配套办法》、《2015年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目标》等文件的修改意见,有效提高了相关文件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2015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816条,发布公文公告类信息146条(其中,天津市安委会公文13条,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公文32条,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文75条,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告26条;均已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和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邮寄),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7条。
2015年,发布生产安全类信息152条,其中事故快讯65条,重大事故调查报告1起(2015年批复结案的重大事故1起),预警信息8条,并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事故应急处置救援进展处置信息7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进一步拓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在局门户网站公布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以及申请渠道和操作方法,实现了在线受理。2015年,共收到18人提出的3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完成了答复工作,未出现逾期未回复的现象。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015年,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或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但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或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依申请公开的数量逐渐增多,在接待处理申请公开信息的过程中,对“申请人是否基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而提出申请”难以界定。
下一步,一是要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新任务,不断研究探索与时俱进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扎实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发展、创新发展。二是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协调,讲清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合规,确保申请人满意。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91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68 |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00 |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44 |
5. 其他公开方式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56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7 |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5 |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3 |
1. 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 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 网络申请数 | 件 | 29 |
4. 信函申请数 | 件 | 4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3 |
1. 按时办结数 | 件 | 32 |
2. 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3 |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4 |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1 |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6 |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 |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2 |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5 |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gk.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1层1109室,邮编:300060,电话:022-28208815,电子邮箱:bgs@tj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