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牢固树立 “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化品企业专项整治,着力构建新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安全监管监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维护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工作中,我们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培训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增加、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一是为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通过局政府网站全面公布权责清单。《职业病防治法》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后,我局及时对权力清单事项进行调整,经梳理,向市编办提出了删除行政许可事项1项、增加行政处罚事项1项、删除行政处罚事项1项、修改清单法律依据3项、修改法律依据中条款序号10项、修改管理权限6项的建议。2016年共发布权责清单159条,其中行政许可类8条、行政处罚类122条、行政强制类5条、行政检查类15条以及其他类别9条。二是完成了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情况的取消、调整、下放、承接和保留工作,2016年版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行政许可目录清单包括8项许可事项、5个服务事项,于2月4日在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行政许可”二级栏目中更新发布。
(二)同步做好政策解读。一是《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于2016年11月18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我局于11月22日在我局政务网站公开发布,11月25日转发天津日报关于该条例的亮点解读信息,12月6日印发《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津安生〔2016〕16号),发布《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讲稿。二是创新解读方式,与网民零距离互动。我局连续3年参加天津市政府网、北方网、新华网、人民网四网并播的网络政务访谈活动,通过在线访谈的形式,重点对安全生产大政方针、开展安全天津建设各项进展以及我市安全生产重大举措进行宣讲,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范围。同时,我局还定期参与广播电台“公仆走进直播间”、“行风坐标”等节目,现场接听回复群众关于安全生产的举报和咨询。三是在局政务网站开设宣传专题,发布安全知识、政策解读和信息。先后在网站开设了“安全生产月”、“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多个专题栏目。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我局按照市财政局要求,于3月、8月两次在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的“财政公开”栏目公开了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财政信息14条。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我市“两报两台”及各类主流媒体,制作专版或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进一步建立与各类新兴媒体的合作关系,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应对工作,并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二是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强化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等为重点的安全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法》以及职业卫生、应急、中小企业等专题培训。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2016年安全生产月宣传重点,精心制作了各类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并做好发放工作;组织了“6·16”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举办了“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和“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参与人数达20万人;在地铁、智能楼宇、社区LED、高速公路信息版发布安全提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优化依申请答复工作流程。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中“登记、会办、答复、寄送、归档”等一整套工作规程进行答复。在答复环节,形成由具体承办人、处室负责人、保密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审核链,层层审核把关。审核完毕后,按照《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答复文书》规定,规范使用各类文书行文格式、用语,进行答复。在归档环节上,按照“一申请件一档”的要求,装订成册,以备核查。二是我局依申请数量本年度较去年增长了4.3倍。为了能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高答复速度,我局在确保答复质量的基础上,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办事流程进行了进一步优化、细化。按照依申请的具体内容,划分为需要业务处室答复和局公开办直接答复的两种答复流程(简称“处室答复”和“直接答复”)。“处室答复”的依申请流程不变,按照《条例》规定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申请内容如与已答复完毕的申请内容相同时,该申请可不经业务处室,由办公室提出答复方案,直接交由保密办审核、局领导审批,流程完毕后即可“直接答复”。这个过程一般只需要3—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总结出7大项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企业安全、事故信息、财务信息、业务信息等。并于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我局政务网站完成公开发布工作。
2016年,通过局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2241条:发布公文公告类信息157条(其中,天津市安委会公文14条,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公文35条,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文89条,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告19条;除无文号公文外,均已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和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邮寄),发布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财务信息类12条、行政许可信息12条、政策解读类信息7条;利用双微新媒体,发布微博6022条、发布微信964条。
2016年,发布生产安全类信息103条,其中事故信息83条,较大事故调查报告3起(尚无已批复结案的重大事故调查报告),预警信息1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共收到14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核,其中3件已主动公开,1件予以公开,66件申请的信息不存在,3件申请内容不明确需更改、补充,8件申请不属于我局公开,6件申请不予公开,28件申请需调整申请方式,22件属于重复申请,4件属于多次重复申请。以上申请均已办结,未出现超时答复现象。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016年,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或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但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起,原告于7月1日起诉、7月21日撤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要继续加大;依申请公开答复还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的渠道和载体还需不断丰富;教育培训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
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二是继续推进“舆情在线”舆情监测系统建设,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送和公开相关信息;三是不断完善和落实处室(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信息公开办例会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量化考评制度;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业务研究,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22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41 |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22 |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64 |
5. 其他公开方式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65 |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41 |
1. 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 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 网络申请数 | 件 | 134 |
4. 信函申请数 | 件 | 7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41 |
1. 按时办结数 | 件 | 141 |
2. 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41 |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3 |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5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8 |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79 |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42 |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5 |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http://gk.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1层1109室,邮编:300060,电话:022-28208815,电子邮箱:bgs@tjsafety.gov.cn)。
2017年2月20日